一、二级建造师准备阶段:教材预习,梳理知识点框架。
1、了解教材变化大致比例,并用一周的时间来了解预习;
2、结合模拟试题、教材解析视频以及教材变化对比等内容,了解新教材的变化点和重要知识点。
3、提前了解二级建造师近3年题目分值分布,掌握重要章节,有的放矢地进行复习。
二、二级建造师基础阶段:夯实基础,稳扎稳打。
1、全面熟悉新教材,多做笔记及习题练习;
2、基础要打牢,不要眼高手低,厚此薄彼;
3、对于模棱两可的习题一定要多做几遍,并认真研究答案解析;
4、教材对比,熟悉章节考点;
三、二级建造师强化阶段:全面复习,解决易错点。
1、巩固考点,强化难点,梳理模糊考点加以强化;
2、习题巩固练习,找出自己的弱点和易错点;
四、二级建造师冲刺阶段:提升阶段要学会举一反三。
强化解题思路,巩固实务,做到同类型大题要能够融会贯通,争取大题不丢分。
五、二级建造师临考阶段:冲刺阶段,把握出题方向和解题规律。
在冲刺阶段,考生要多研究历年题目,并做大量的模拟试卷,将精华考点资料掌握透彻。
知识延伸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仲裁制度
1.仲裁三项基本制度(1)协议仲裁制度;(2)或裁或审制度;(3)一裁终局制度
2.仲裁协议
3.申请仲裁的条件—(1)有仲裁协议;(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4.仲裁庭组成,包括合议仲裁庭(3人)和独任仲裁庭(1人)两种。独任庭仲裁员和合议庭首席仲裁员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选定。
4.仲裁审理开庭审理,可协议不开庭;仲裁不公开为原则,除**秘密可协议公开。
5.仲裁中和解,可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仲裁中调解,仲裁庭可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或裁决书(作出即生效)。
6.仲裁裁决:(1)仲裁裁决少数服从多数,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2)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字,加盖仲裁委员会的印章。(3)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4)仲裁裁决一裁终局,立即生效;不得再仲裁,也不能提起诉讼
7.不予执行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1)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无权仲裁的;(3)组成或者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证据是伪造的;(5)隐瞒了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有贪污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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