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划分】专业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报考条件】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科目名称 | 考试时间 | 题型题量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2小时 | 单选60个,多选20个 | 100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3小时 | 单选70个,多选25个 | 12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小时 | 单选20个,多选10个,案例分析4个(其中案例题80分) | 120 |
知识延伸·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前核心知识点:行政复议的范围、受理和复议决定
一、行政复议的范围(记住七种与建设工程实践紧密的)
1.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情况
(1)对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许可类决定不服的;
(4)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5)认为行政机关违法履行义务;
(6)认为符合法定条件,但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
(7)认为其它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2.公民、法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3.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相当于诉讼时效的中止)。
4.对人民政*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像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5.不能提出行政复议的情况: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分和人事处理决定的,可以提出申诉;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应当提起诉讼或者仲裁。
二、行政复议的受理
1.复议机关在5日内进行审查;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行政复议中具体行政行为可停止执行的情况(4种):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三、行政复议决定
1.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行政复议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3.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的,可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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