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未央区会计做账培训周末班

    2022-10-27发布, 次浏览 收藏 置顶 举报
  • 授课时间:

    周末班,晚上班,全天班

  • 授课对象:

    想学会计者

  • 网报价格:电询    课程原价:电询
  • 咨询热线:400-998-6158
  • 授课地址:西安未央区
  • 课程详情

  • 机构简介
  • 地图信息
  • 预约试听

课程优势:


1. 老师亲自讲授会计理论,通俗易懂、课常气氛异常活跃,让基础薄弱学员入门
2. 考证行家出题,围绕教材,同类培训行业通*居榜首
3.多年会计培训质量增加,班主任负责制,全方面督促学习、紧跟考试
4.多所校区,滚动开课、就近入学,随到随学
5. 老师引入会计大门,成功踏上会计之路

培训收益:
1. 基础薄弱逐章精讲,让课堂趣味横生,深度了解会计的基本理论: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会计电算化会计基本技能 2. "地毯式"考点强化;"故事法"趣味记忆
3. 真账单据突破入门难关;学得轻松,赢得精彩
4. 享受超值免费公益课,老师串讲、强化训练、增加轻松考证
5. 免费送考、查成绩、考后老师点评、考,专业老师精心指导
超额回赠:
赠送:
1.历年会计考证题目训练:5000道标准化财政考试题库,掌控考点应试能力;
2.考证行家训练:强化考前冲刺辅导课程,老师荟萃,轻松提习效果;
3. 无纸化训练系统
4.公益课:《考前心理辅导》、《会计职业规划》、《真账实操摸拟》
学习课时: 1-2个月
培训对象: 准备从事会计工作人员、销售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新员工
招生对象: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户籍*,有志于从事会计相关工作的人员。
优惠说明: 网上登记报名信息学员,报名现场直接减免现金50元【网上报名登记入口→】
开班日程: 白班、晚班、周末班学习,常年循环授课,随到随学,会计证培训班火热报名中
手递手,我们传授考试经典秘笈!
下面仁和会计张老师与大家分享一些会计知识:

“随货赠送”的财税处理

“随货赠送”,是指商业企业经常采用的一种促销行为:在销售主货物的同时赠送从货物,这种赠送是出于利润动机的正常交易,属于捆绑销售或销售。

法律意义上的无偿赠送是指出于感情或其他原因而作出的无私慷慨行为。赠送是赠送人向受赠人的财产转移,但不是出于利润动机的正常交易。《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3]95号)对无偿赠送的定义为,对外捐赠是指企业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随货赠送”与无偿赠送相比,存在以下两点本质差异:

一,无偿赠送应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而销售主货物、赠送从货物行为不属于无偿赠送,应属于附有条件、义务的有偿赠送,类似于成套、捆绑或销售,只是没有将主货物与赠品包装到一起,而是分开包装,有时还会允许消费者选择等值赠品,因此应将此行为界定为销售前的实物折扣,不适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上述规定,即不能作为视同销售处理,对赠品不能再次征税,对赠送赠品的价值应作为销售成本的组成部分在所得税前扣除。

第二,对于赠送财产的质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送的财产有瑕疵的,赠送人不承担责任。受赠人对受赠商品的质量问题不能完全得到赔偿。而销售主货物时赠送的从货物即赠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即“赠送人”应承担完全责任,消费者能够得到完全赔偿。

例如,某手机厂商为扩大销售,对外宣传购买××型号手机一个,赠送品*电池一个。假定手机标价3861元,成本3000元,电池不标价(实际价值51元),成本20元,则相关的会计处理为:

借:现金   3861

贷:主营业务收入——××手机33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61

借:主营业务成本3020

贷:库存商品——××手机3000

库存商品——电池20

从增值税的链条来说,企业生产(销售)手机有对应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但生产(销售)电池只有进项税额而没有销项税额,表面上不合理,其实电池的销项税额隐含在手机的销项税额当中,只是没有剥离出来而已。因此对于赠品的进项税额应允许其申报抵扣,赠送赠品时也不应该单独再次计算销项税额。

实际工作中应注意,“随货赠送”的销售形式通常应符合一定的形式要件:

一,有公司内部销售协议,作为开展活动的依据,同时明确活动的起止时间;

第二,在**上注明赠送物品的名称,赠品价值从商业秘密的角度出发可以不注明;

第三,在结转销售成本时,*须同步结转主货物与从货物的价值,并且在数量上保持一致。

总之,企业无论采用什么营销策略,其目的都是为了扩大销售增加利润,即赚取利润的本质不会由于改变销售策略而发生变化,“随货赠送”是有偿捐赠,不属于无偿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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