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关键词:陕西二建 二级建造师 二建培训
相关合同制度:融资租赁合同,考试中涉及考点比较多,记忆起来也比较困难。现在二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我们要对这些考点。知识点进行梳理。这样备考,效果才能比较好。今天为大家介绍的是二级建造师考试相关合同制度:融资租赁合同,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知识点五:融资租赁合同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提示】涉及到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
1.出租人身份二重性:出租人同时又是买受人;
2.出卖人权利与义务相对人的差异性: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
3.融资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
二、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出租人
|
向出卖人支付价金、增加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和使用、协助承租人索赔和尊重承租人的选择权。
|
出卖人
|
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和标的物的瑕疵担保。
|
承租人
|
支付租金、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赁物、租赁期届满返还租赁物。
|
【注意1】如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先租后买)的,承租人已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的,出租人可收回租赁物,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租金。
【注意2】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因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注意3】对租赁物的归属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处理原则是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注意4】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2016考题·单选题】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B.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出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
C.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属于破产财产
D.出租人应当履行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2017考题·单选题】甲公司根据乙公司的选择,向丙公司购买了1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使用。乙在该设备安装完毕后,发现不能正常运行,关于该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应当对乙承担违约责任
B.若乙破产,该大型设备属于乙的破产财产
C.乙可以基于设备质量瑕疵而直接向丙索赔
D.租赁期满,乙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题干的描述中,是融资租赁合同。选项A,出售方丙需要向乙承担违约责任;选项B,租赁方破产清算,融资租赁资产不计入租赁方的资产;选项D,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以继续租赁,也可以补全租金后拥有设备所有权。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和乙租赁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乙公司从甲指定的丙公司购买一台K06型彩印机,并以融资租赁方式供甲公司使用。丙公司履行的义务应包括( )。
A.向乙公司交付彩印机
B.向甲公司交付彩印机
C.向乙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
D.向甲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
E.履行维修义务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甲是承租人,乙是买受人,同时是出租人,丙是出卖人。选项A,出卖人应把货直接交给承租人,而不是买受人;选项C,向承租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也就是说设备了问题,承租人可以直接找出卖人,不用找融资租赁公司。选项E,融资租赁的货物,一般由承租人承担维修任务。
更多培训课程,学习资讯,课程优惠等学校信息,请进入 陕西雅祺教育集团 网站详细了解,免费咨询电话:400-998-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