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物权制度:物权种类及相关物权

    2018-11-23发布, 次浏览 收藏 置顶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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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关键词:陕西二建 二级建造师 二建培训

工程物权制度:物权种类及相关物权,2018年考试结束不久,就有许多小伙伴开始准备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了,二级建造师考试于2019年1月开始报名,为了帮助大家备考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今天为大家整理了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物权制度:物权种类及相关物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知识点一:物权种类及相关物权

知识点二: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

★ ★ ★ 知识点一:物权种类及相关物权

一、物权的种类


所有权
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
用益物权
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担保物权
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区别】所有权是自己的物,用益物权是别人的物;担保物权是自己、他人的物均可设立。

【2014考题·单选题 】根据《物权法》,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准物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物权的种类。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二、与土地相关的物权

(一)土地所有权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城市市区土地属于**所有,农村和城郊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全民所有土地由国务院代表**行使;

农民集体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经营期30年。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的,*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建乡镇人民政*或县级农业部门批准。

**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严格用途转用。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1.概念

只存在于国有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

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用出让或划拨两种方式;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立后应申请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例题·多选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可以采取( )方式设立。

A.出资

B.出让

C.划拨

D.抵押

E.转让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与土地相关的物权。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用出让或划拨两种方式;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2017考题·单选题】建设用地使用权自( )时设立。

A.土地交付

B.转让

C.登记

D.支付出让金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与土地相关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成立。

3.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续期和消灭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规定。

应当符合下面三个条件:

(1)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

(2)应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附着其上的建筑物等一并处分。

期限:住宅建设用地期限届满,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期限届满,依照法律规定。

【例题·单选题】下列行为中,不必将建筑物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的是( )。

A.转让

B.抵押

C.出资入股

D.投保火灾险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与土地相关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应当满足三个条件:(1)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2)应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3)附着其上的建筑物等一并处分。

【2016考题·多选题】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建设用地使用权只可以在地上设立

B.建设用地使用权因出让合同生效而设立

C.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自动续期

D.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所有的土地

E.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划拨的方式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与土地相关的物权。选项A,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选项B,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三)地役权

1.概念

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是用益物权。

【提示】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2.地役权的设立

应采取书面,一般包括:当事人名称和住所、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期限、费用及其支付方式、解决争议的方式等。

【注意1】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注意2】地役权合同生效时地役权设立(可登记,也可不登记),但建设用地使用权*须登记才能生效。

3.地役权的变动

需役地及需役地的用益物权转让时,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供役地及供役地的用益物权转让时,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2015考题·单选题 】甲房地产公司在A地块开发住宅小区,为满足该小区住户观景的需求,便与相邻的乙工厂协商约定,甲公司支付乙工厂800万元,乙工厂在20年内不在本厂区建设15米以上的建筑物,以免遮挡住户观景,合同签订生效后甲公司即支付了全部款项,后来,甲公司将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丙置业公司,关于A地块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对乙工厂的土地拥有地役权

B.甲公司对乙工厂的土地拥有担保物权

C.甲公司给定的权利自合同公正后获得

D.甲公司转让A地块后,丙公司不享有该项权利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与土地相关的物权。地役权: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选项B,担保物权: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选项C,地役权合同生效时地役权设立(可登记,也可不登记)。选项D,需役地及需役地的用益物权转让时,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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