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消防法梳理

    2018-10-29发布, 次浏览 收藏 置顶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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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授课对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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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授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十字国贸大厦18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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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关键词:二级建造师 陕西二建 2019二建考试


2019年《工程法规》消防法梳理,二建报名还有不到三个月的时间,考生们备考的怎么样了?消防法进行梳理的话,可从审核、验收等方面进行,为考生整理了2019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消防法梳理,更多2019二级建造师备考内容请关注雅祺教育!

 

消防法梳理

1、消防设计的审核

(1)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

(2)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

2、消防设计的验收:按照**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

3、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已经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应当限期加以解决。对于暂时确有困难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可以继续使用。

4、使用明火: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5、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6、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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