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关键词:造价工程师 陕西造价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培训
据小编获悉:近日,相关部门印发《造价工程师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造价工程师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面就一起了解下,造价工程师大变革中8大变化!
造价工程师大变革中8大变化!
1、一级和二级造价工程师,差别很大
造价工程师证书(一级),在全*范围内有效。
造价工程师证书(二级),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2、直接认定职称
**技术人员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3、增加2个专业。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由住房城乡相关部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新增)由交通运输部负责;水利工程专业(新增)由水利部负责。
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4、考试安排
一级造价工程师实行全*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二级造价工程师实行全*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的考试制度。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每年一次,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每年不少于一次,具体考试日期由各地确定;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5、报考要求
从事工程造价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一)取得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取得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取得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取得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类(门类)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从事工程造价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一)取得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取得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二)取得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取得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三)取得其他专业类(门类)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6、考试科目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设4个科目,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科目)
《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科目)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专业科目)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专业科目)
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设2个科目,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基础科目)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专业科目)。
7、注册与执业
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造价工程师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注册造价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造价工作。
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时应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执业范围: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包括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与咨询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协助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开展相关工作,并可独立开展的具体工作。
8、之前取得证书的效用不变
本规定发布之前取得的全*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公路水运工程造价证书以及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效用不变。
一、专业2变4。
按照**目录要求,造价工程师的实施部门由原人事部、相关部门变更为住房城乡相关部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bao障部共同实施,同时结合当前市场对造价工程师人才的需求方向,在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两专业基础上,增加了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变更为四个专业。
二、等级1变2
1、鉴于我国基本建设投资和工程建设规模较大,当前造价工程师总体数量满足不了市场多方位需求,单一的造价工程师层级设置不能适应工程造价专业的特点,也很难与国外相应专业人员对接。为此,将造价工程师设为两级,分别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并明确了一级、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报考条件、执业范围等内容。
2、一级造价工程师实行全*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二级造价工程师实行全*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在统一制度的基础上,一级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均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并明确了拟定考试大纲和命审题的工作分工。
三、原造价工程师、造价员问题
1、根据原人事部、原相关部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证书与本意见稿中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效用等同。
2、本规定发布之前取得的全*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公路水运工程造价证书以及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效用不变。
四、加强诚信管理
按照**对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以及提高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要求,作出建立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库以及建立健全注册造价工程师诚信体系等规定,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
五、申报职称
**技术人员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六、考试实施规范
原人事部、相关部门《造价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是较早设置的制度*一,当时未制定考试实施办法,为了加强考试的管理,此次专门制定了《造价工程师考试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造价工程师考试的具体实施部门、工作分工以及专业设置、考试科目等内容。
七、其它
有关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监管等事项,待新制度发布后由住房城乡相关部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分别制定注册管理办法予以明确。
如果您在备考*程中遇到任何疑问,可登陆雅祺教育官.网咨询或致电雅祺教育,专业老师为您答疑解惑。
更多培训课程,学习资讯,课程优惠等学校信息,请进入 陕西雅祺教育集团 网站详细了解,免费咨询电话:400-998-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