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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六十三】票据行为实质瑕疵对票据权利取得的影响
瑕疵 |
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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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真实基础关系,或基础关系消失 |
对直接后手或无对价取得票据的持票人 |
可以抗辩 |
善意且支付相当对价的持票人 |
票据权利不受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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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票人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 |
该持票人及其无对价取得票据的后手 |
不享有票据权利 |
其他善意且支付相当对价的持票人 |
票据权利不受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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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章 |
签章人 |
不承担票据责任 |
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
仍应对善意且支付相当对价的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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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伪造 |
被伪造人 |
不承担票据责任 |
伪造人 |
不承担票据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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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 |
仍应对善意且支付相当对价的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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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变造 |
变造前签章的人及不能确定其在变造前还是变造后签章的人 |
应按变造前的金额对善意且支付相当对价的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
变造人及变造后签章的人 |
应按变造后的金额对善意且支付相当对价的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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