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徐东零基础会计培训班地址及电话

    2021-07-18发布, 次浏览 收藏 置顶 举报
  • 上课班制:

    随到随学

  • 授课时间:

    周末班,晚上班,全天班

  • 授课对象:

    想学会计者

  • 网报价格:电询    课程原价:电询
  • 咨询热线:400-998-6158
  • 授课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才华街508号万利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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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薄弱合格


适合人群:零起步,想掌握考点,轻松取证的考生!

课程亮点:

1.一个课时,提供补课、代报考服务。

2.老师图文授课,易懂易记易学!

3.精讲+机考模拟题库+恒企专用教材+习题宝典!

4.班组长责任制全程督学,超乎想象的学习效果,高通*的增加!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和资本公积,个人股东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初级会计职称精讲班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新教材面授精讲+考点逐点扫描+记忆技巧传递+应试技巧分析+考前模拟测试+无纸化软件练习

适学人群

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希望快捷掌握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重点难点,提高会计实务处理能力,加强对会计、税收等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和理解,顺利通过考试的考生!

【答】根据《**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33号)规定:“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

因此,依据《**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精神,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股份有限公司在有关部门批准增资、公司股东会议通过后代扣代缴。”

因此,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应当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转增资本公积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出租房屋需要交营业税吗



我公司出租房屋用于作为公司的经营用房,要不要交营业税呢?税率又是多少呢?还要交其它的税吗?

【答】 出租承租相关税费如下:


税种

出租人

承租人

备注

营业税 按租金的5% 不交
城建税 按实缴营业税*税率 不交 税率:市区7%,县,镇5%,其他1%
教育费附加 按实缴营业税*3% 不交
印花税 按租金总额的千分*一,不足一元按一元 按租金总额的千分*一,不足一元按一元
个人所得税 按租金扣除相关税费的20% 不交 出租人为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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