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洪山会计实操培训哪里好

    2015-01-21发布, 次浏览 收藏 置顶 举报
  • 上课班制:

    随到随学

  • 授课时间:

    周末班,晚上班,全天班

  • 授课对象:

    想学会计者

  • 网报价格:¥电询    课程原价:¥电询
  • 咨询热线:400-998-6158
  • 授课地址:武汉多个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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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关键词:洪山南湖仓管真账实操培训

财务真账实操
(一) 出纳真账实操武汉市工业企业真实会计原始凭*、用友票据通软件学习、电算出纳帐(现金银行日记帐);
(二) 仓管真账实操武汉市商业企业真实仓库原始单据、精诚商务通软件学习、精诚商务通实务操作;
(三) 财经应用文写作实操;
(四) 计算机在会计中的应用实操;

 销售空调并提供安装应开增值税**

锅炉辅助设备的制造企业,同时具备运输资质,在经营过程中,与客户分别就产品和运输签订了两合同,分别开产品增值税**和运输**,那么这种运输行为是兼营还是混合销售行为?是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空调代理商既销售空调又提供安装,须分开开具增值税**及建安**?

【解答】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细则第五条一款所指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另细则第六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及相关部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企业与客户进行的业务属于同一项销售行为,且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而不是兼营行为,即锅炉公司既提供销售产品又提供运输业务的,是针对同一客户提供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样的,空调代理商销售空调同时提供安装业务的,属同一项销售行为,应开具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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