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出纳业务准备工作(含开户、结算、印章和票据内容)
第三部分:出纳操作业务:(含出纳基本功、结算方式使用、余额调节表、记帐、对帐和查帐)
第四部分:动手操作:凭*填写、开支票、各种结算票据的填写、工资、开票、进帐、记帐审核、纳税申报等全套流程
第五部分:出纳做帐技巧
第六部分:出纳与会计、领导和员工的沟通
员工拿来电话费**报销,请问电话费**可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呢?
答:关于通信费的税前扣除。从2008年1月1日开始,企业根据其自身的相关规定发放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补贴,计入职工工资薪金,按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规定处理。票据为个人名头的个人通讯费支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跨年度报销的一些费用能否列支呢?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实务中经常会涉及到跨期费用的处理,通常对于跨月不跨年的费用,财税部门的监管相对较松,但对于款年费用往往口径较紧,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应该将跨年费用作适当调整,使其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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