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西区报名初级会计职称培训费用多少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
【基础薄弱会计考证】
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CP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
【会计实战系列】
1、出纳实战;
2、多行业全套账务处理(手工账、电脑账)网上报税、财务报表;
3、热门**行业全套真帐(工商业、酒店、连锁业、施工业、上市公司、物流业、汽车4S服务业、医药业)
【中小企业财税管控】
1、财务交接漏洞与风险防范
2、财产清查关键技巧
3、老板担心的十大财务问题税务稽查与筹划
4、风控、成本、预算管控
通过本课程学习,可实现从基础薄弱到主管会计的提升。具备熟练处理各行业账务的能力。具备较强的税务处理能力。增强工作竞争力及信心,帮助学员顺利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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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省市审核方式不同,分为网上审核、考前现场审核、考后审核。
通常考试报名时,会发给领取准考证的凭据,上面写明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通常考前一个月左右(详情请留意本网考试资讯),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时,还会发给印有考场具体位置及乘车路线的小条。建议考生及时领取并妥善保管相关凭据(和毕业证、会计证放在一起,就不易丢失),提前熟悉准考证上的各项要求和考场所在位置,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好一直保留到成绩查询和领取合格证之时。
会计人员你知道哪些“一次性”收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一、企业破产给予员工的一次性费用
根据《相关部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规定:企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 工伤员工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为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中“经国务院相关部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的规定,现就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有关个人所得税*策通知如下:
1、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免征个人所得税。
2、本通知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工伤医疗待*、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三、 职工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提前退休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五、内部退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
(一)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计算纳税。
(二)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工作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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