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沈河区财务会计培训哪个好
如今很多人学习了会计,或是会计专业毕业,但是到时企业求职,找一份企业会计工作却会连连碰壁。理论教学,考试教学等等,与实际实用相差很远。所以,想做会计工作一定要学会企业做账实务。会计培训顺应市场需求,制定实务型人才培养计划,聘请有多年会计工作经验的老师任教,讲解会计实际工作的流程,全程模拟会计做账、报税,并结合公司要求进程练习,让学员学习之后真正能够独立做账(电脑账和手工账均可),能够独立进行网上报税。
【实操教学目标:】
1、学习会计基础理论及实用会计理论;
2、熟练掌握企业会计的基本实务操作流程;
3、胜任一般企业的会计工作岗位。
【会计实务培训内容】
1、系统规范学习出纳所涉及的现金支票、银行支票、进账单等票据的填写、应用;
2、会计真账处理,从零开始设置帐薄,填写凭*,登记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帐页添置,结账、错账更正,编制财务报表等整个会计工作的流程;
3、企业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税务的核算及纳税申报流程,纳税筹划,提高对税务*策的把握能力;
4、讲解现金流量表、财务分析等,使学员在能胜任会计工作的同时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能力;
5、提高学员的动手能力,全过程由会计行业经验丰富老师手把手教学,学员亲手实际操作;
6、教会学员使用财务软件,用电脑做企业全套账务处理及网上申报纳税系统
培训对象:基础薄弱,从事会计工作的学员;希望在会计行业晋升突破的学员。 会计培训课程收益:拥有财务核算与财务实战能力,大商业、大工业等各类行业全盘帐,手工,财务,EXCEL做全盘帐,具备进入大中小企业会计岗位的实战能力,完全胜任企业财务主管,成为财税人才。工作,换岗,晋升全搞定。 会计培训班 一向以学 严谨治校 服务社会为办学宗旨,服务于志向会计行业的。多年的教程,逐渐形成为学生提供培训→实习→工作服务,包含会计公司会计岗位多行业企业全盘账务处理、真实纳税申报处理、处理、所得税汇算清缴等等一系列会计工作的实习培训。 学习内容:会计基础知识,初始建账,原始凭*填制审核、编制记账凭*,
会计培训课程收益:拥有财务核算与财务实战能力,大商业、大工业等各类行业全盘帐,手工,财务,EXCEL做全盘帐,具备进入大中小企业会计岗位的实战能力,完全胜任企业财务主管,成为财税人才。工作,换岗,晋升全搞定。
会计培训班 一向以学 严谨治校 服务社会为办学宗旨,服务于志向会计行业的。多年的教程,逐渐形成为学生提供培训→实习→工作服务,包含会计公司会计岗位多行业企业全盘账务处理、真实纳税申报处理、处理、所得税汇算清缴等等一系列会计工作的实习培训。
学习内容:会计基础知识,初始建账,原始凭*填制审核、编制记账凭*,记账,调账,编制报表,纳税,网上报税,财务的使用等。
中级会计职称题目班-精讲
会计全盘做账班:(分晚班、周末班)
培训教材:金蝶财务软件操作为主
培训内容:
《会计基础》、《会计实操学习内容》、《会计实操的知识框架》、《会计基础知识回顾和总结》、《会计基础知识加强提升》、《原始凭*审核与填制》、《企业常见税种基础知识》、《金蝶账套初始化操作》、《企业初始建账》、《企业真账全盘实操》、《企业期末财务处理要点》、《财务账簿分析和检查》、《出具财务报表》、《出纳实务操作》、《财务工作每月工作内容》、《纳税申报(国税)》、《企业税收及企业涉及税种核算》、《财务相关软件操作与应用》。
2、《纳税实训班》
课程内容《增值税防伪开票系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实训系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实训系统》、《增值税**网上抄报税系统》、《增值税**网上系统》、《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系统》、《个人所得税网上申报系统》。
3、会计初级中级职称班考证班:高通*
(1)会计初级职称班:学习教材《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报考条件,高中或中专学历以上
(2)会计中级职称班:学习教材《经济法》、《财务管理》、《中级会计实务》,报考条件,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本科从事会计工作4年以上,取得学仕学位从事会计工作二年以上。
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方法都有哪些
一、法定盈余公积
(一)是否提取
1. 根据公司法,“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在*须计提盈余公积的阶段(即法定公积金累计额未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会计无需请示,也无需与其他部门协商,*须按照公司法规定足额提取。
2. 在“可以继续提取”阶段(即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高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以不再提取、也可以继续提取的阶段),要根据股东会决议或上级公司已经决定的*策,结合本企业实际,决定是否继续提取。
(二)会计处理
会计分录省略,我认为没有不会这个分录的会计,如果有,请别出声,自己去翻教科书学习。我只讲一下法定盈余公积与决算报表的关系,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类型。
*须提取阶段和股东会或上级公司已经有明确规定需要继续提取且一贯执行的“继续提取”阶段的法定盈余公积,需要在当年决算中计提。如果决算是手工处理,则参照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
继续提取阶段,如果“是否提取”问题是一年一议,则参照任意盈余公积处理。
二、对股东的分配和任意盈余公积
对股东的分配和任意盈余公积在股东会讨论通过的期间处理,不在股东会之前的决算中预提,股东会决议后也不调整前期决算。如果股东会在前一期决算报出前做出了决议,需要且仅需要作为披露事项予以披露。
三、国有企业特有的利润分配
(一)国有资本收益和专项税后利润的性质
国有资本收益是**以股东身份向国有企业收取的投资收益,属于对股东的分配、是利润分配范畴,与税金迥异。
从性质上讲,只有**XX总公司等归国资委、相关部门等直接管理的企业交给相关部门的才叫“国有资本收益”,其下属公司交给总公司的和更低层级公司之间的,只是按照国有资本收益的相关规定收取的投资收益,不是国有资本收益,因为总公司以下企业的资本是“国有法人资本”,相应的其上交的投资收益是国有法人资本收益。由于国有法人资本也属于广义的国有资本,因此在日常交流中把国有企业所属企业上交的投资收益都称作国有资本收益也无妨,但在对外报送的报表上,不能作为国有资本收益列示。
专项税后利润是国有企业利润分配的一种特殊形式,仅对特殊行业收取且收取的比例、额度没有国有资本收益那么固定。
(二)会计处理
上述两项,以及两项当中的细分小项,会计上均作为对股东的分配处理。不同之处是:国有资本收益是分配上交年度上一年的利润;专项税后利润是分配上交年度当年的利润——别计较为什么,没有理论依据;相反,如果从理论上找依据,税后专项利润也应当是分配上一年的才合适。记住这是相关部门规定就OK了。
如发生其他类似事项,只要性质判断为是与股东权利和股权比例相关的,都可以比照对规定的分配处理。
四、没有股东会的企业特殊处理
根据公司法,利润分配方案属于股东会(含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的审议事项。所以有股东会的企业,应当遵循或等待股东会决议。开不开会、谁召集谁参加股东会和股东会能不能做出决议以及做出什么样的决议,不是会计操心的事情,只要股东会没开或没做出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会计就可以让“未分配利润”继续趴在账上。公司法或上级公司已经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不再需要股东会审议。
比较难办的是没有股东会的企业,而国有企业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没有股东会。这些企业应当根据公司法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根据上级公司规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和专项税后利润等。对于后留给企业部分,是放在未分配利润还是转入盈余公积?两者没有本质区别,尤其是子公司,即使把未分配利润转入了盈余公积,在总公司合并报表中仍旧体现为未分配利润(对于合并报表中的“未分配利润”,以后找机会单独讲)。
即便如此,我个人仍倾向于企业把按照规定上交完国有资本收益、专项税后利润、上级公司投资收益等余下的、“归自己的”部分,转入任意盈余公积,理由是:如果两个企业的股东会做出了两个决议,一个说今年的利润对股东分配一半,另一半以后再说;一个说今年的利润对股东分配一半,另一半留给企业用于企业发展。这两个方案有没有区别?会计处理是否有所不同?
我认为这是有区别的,一种分配方案说留下的部分以后再分配,而第二种方案,是明确把留下的部分留给了企业,也就意味着企业清算以前对股东分配的可能性不大了。这样的话,会计处理就应当有所不同:
一种未分配部分仍旧放在未分配利润当中,等待来年或以后年度分配;
第二种应该把不再对外分配部分转入任意盈余公积,这样才能体现出和一种的区别,即已经把这些利润留给了企业。
转入盈余公积以后,即使是股东想再分配,其分配程序也区别于未分配利润。对企业来讲,未分配利润(指账上和单户表中的)是只要股东想分就能分的,要想分盈余公积就难得多。国有企业上交完所有应交的东西之后,实际上就是留给企业的,因此要转入盈余公积。
五、非全资子公司上交国有资本投资收益问题
全资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按照以上讲述的办法,能够正常处理。
对于各级非全资子公司来说,上交总公司(不特指XX总公司,是与子公司对应的总公司概念)国有资本收益(注:前面已经说过,这个不是真正的国有资本收益,是习惯说法)的时候就会产生一个问题:利润分配方案对应的总的利润分配额是多少?是不是应该对少数股东进行同比例的分配?即使暂不向小股东分配,是不是也应该把与大股东拿走的部分对应的小股东应该享有的部分确认出来、并明确已经拿走自己那一份的大股东对属于小股东的部分不在享有分配权?
个人认为,大股东指令子公司按照大股东的投资比例上交投资收益,貌似完全合理合法,实际上存在问题:一是程序性问题,对于有股东会的企业,应当尊重股东会的审议权和决策权;二是即使大股东觉得反正开不开会我都说了算,那也应该同时明确利润分配的总金额及方法,给小股东一个说法。如果大股东只管按照自己的份额收钱,认为剩下的事情是会计的事情,那就是抬举和为难会计了,因为那压根不是会计能决定的事情。(也许有人认为这根本就是不存在或不应该存在的问题,那是该同志没在大型国企干过,不知道国有企业处理问题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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