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级建造师准备阶段:教材预习,梳理知识点框架。
1、了解教材变化大致比例,并用一周的时间来了解预习;
2、结合模拟试题、教材解析视频以及教材变化对比等内容,了解新教材的变化点和重要知识点。
3、提前了解二级建造师近3年题目分值分布,掌握重要章节,有的放矢地进行复习。
二、二级建造师基础阶段:夯实基础,稳扎稳打。
1、全面熟悉新教材,多做笔记及习题练习;
2、基础要打牢,不要眼高手低,厚此薄彼;
3、对于模棱两可的习题一定要多做几遍,并认真研究答案解析;
4、教材对比,熟悉章节考点;
三、二级建造师强化阶段:全面复习,解决易错点。
1、巩固考点,强化难点,梳理模糊考点加以强化;
2、习题巩固练习,找出自己的弱点和易错点;
四、二级建造师冲刺阶段:提升阶段要学会举一反三。
强化解题思路,巩固实务,做到同类型大题要能够融会贯通,争取大题不丢分。
五、二级建造师临考阶段:冲刺阶段,把握出题方向和解题规律。
在冲刺阶段,考生要多研究历年题目,并做大量的模拟试卷,将精华考点资料掌握透彻。
知识延伸
二建《建筑实务》分章练习题:2A320050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
一、单选题
1、按照《招标投标法》,下列哪种情况可以不进行招标( )。
A.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B.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融资的项目
C.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D.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项目
二、案例分析题一
2、背景资料:
某地政*委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建办公楼工程,地下 1 层,地上 16 层,建筑面积 22200 ㎡。共有甲、乙、丙、丁等 8 家施工单位报名参加投标。终乙施工单位中标,并于 2013 年 8 月 1 日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 4840 万元,合同工期 350d。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政*为了控制建安成本,指定了专门的招标代理机构。
事件二: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后的第二天,发现甲施工单位在一个月前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于是取消了甲施工单位的投标资格。 事件三:在签订合同时,约定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
问题:
1.事件一中政*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事件二中招标代理机构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3.事件三中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2A320050 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
1、【答案】D
【解析】涉及**安全、**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贩、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有下列情形*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5)**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案例一
【答案】
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做法不妥。 因为该工程属重点工程项目,依据规定应该进行公开招标。如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应当取得当地招标监管机构的同意。
2.C 企业的投标文件应属于无效文件。
因为 C 企业的投标文件是在截止时间后才送达,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E 企业的投标文件应属无效。
因为 E 企业的投标文件没有法人代表签字和委托人的授权书。
3.该项目的开标工作存在以下不妥之处。
在 10 月 21 日开标不妥,招标投标法中规定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开标,所以正确的做法是在 10 月 18 日下午 4 点开标。 由当地招标监管办公室主持开标的做法不妥,按照有关规定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 4.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存在如下问题。 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当地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人员不妥,因为招投标监管办公室人员不能参加评标委员会。公证处人员不应参加评标委员会。
按照规定技术、经济方面的行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由 7 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行家*须有 5 人以上。
5.招标人确定 A 企业为中标人是违规的,在按照综合评分法评标时,因投标报价已经作为评价内容考虑在得分中,再重新单列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依据显然不合理,招标人应按综合得分先后顺序选择中标人。
6.合同签订的日期违规。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即招标人*须在 12 月 10 日前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案例二
【答案】
1.事件一中,政*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做法不妥当。 理由:因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2.事件二中,招标代理机构的做法妥当。 理由:因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对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做出了规定,其中*一是投标人投标当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特大安全事故。而甲施工单位在一个月前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属于投标当年发生的重大事故。 因此可以取消甲施工单位的投标资格。
3.事件三中,施工合词总价一次性包死的做法妥当。 理由:该合同价款约定方式属于常用的合同价款约定方式 *一,且本工程具有造价低、规模小、工期短的特点,符合总价合同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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