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课班制:

    随到随学

  • 授课时间:

    周末班,晚上班,白天班

  • 授课对象:

    想学会计者

  • 网报价格:¥电询    课程原价:¥电询
  • 咨询热线:400-998-6158
  • 授课地址:深圳世界之窗地铁C出口瑞思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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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关键词:深圳南山区会计免抵退培训

一、培训对象

持有会计证,能够独立处理小规模及一般纳税人企业做帐及报税的人员。

二、培训目标

生产企业免抵退、贸易企业出口退税。

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的创汇。


条件

(1)*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基本实务--概述

(一)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的概念。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是企业会计的一个分支,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货币为计量单位,采用专门方法,收集处理经济信息,对经济活动进行组织、控制、调节和指导,是谋求优化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活动。

(二)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的核算范围

(1)从产业结构方面看,旅游、饮食服务都属于第三产业,具体包括旅游业、饮食业和服务业。

A.旅游业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部门。它凭借旅游资源,以旅游设施为条件,为人们的旅游游览服务,是一个资金周转快,换汇成本低的行业。

B.饮食业是利用一定的设施,通过职工的烹饪技术,将主、副原材料加工为菜肴或食品,同时提供消费设施、场所和服务,满足消费者的需要,直接为消费者服务。

C.服务业是利用企业的场所和设施,如职工提供的服务和具有特殊技术的劳动,达到满足消费者住宿、卫生美容、精神文化生活及衣着等方面的需要,直接为消费者服务。

(2)从会计核算方面看,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包括旅行社、饭店(宾馆、酒店)、渡假村、游乐场、歌舞厅、餐馆、酒楼、旅店、理发、浴池、照相、洗染、修理、咨询等各类服务企业。不在《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中核算的服务企业有旅游车船公司、旅游商贸公司等。

(三)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的特点

企业会计的特点是由会计对象决定的,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的经营特征决定其会计核算的特点。由于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属于第三产业,从总的来讲,其经营特点表现为以服务为中心,辅之以生产和商品流通,直接为消费者服务。与工业企业和商品流通企业相比,在会计核算上表现为以下特点:

1、核算方法不同

旅游企业和饮食企业都执行生产、零售和服务三种职能,在会计核算上就*须分不同业务结合工业企业、流通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核算。例如:旅游活动,它是一种新型*的综合消费。相应的,旅游企业则是一种新兴的综合性的社会服务企业。为了满足旅游者食、住、行、游、买多方面的消费,旅游业的经营涉及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商场、旅游娱乐场,以及各种旅游服务企业,也涉及到民航、铁路、文物、园艺、工艺美术等部门和行业。因此,许多旅游企业兼有生产、销售和服务职能。

饮食业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同样执行生产、零售和服务三种职能,即:一方面从事菜肴和食品的烹制;一方面将烹制品直接供应消费者。在供应过程中,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场所、用具和服务活动。此外,饮食制品的质量标准和技艺要求复杂,在会计核算上也很难像工业企业那样,按产品逐次逐件进行完整的成本计算,一般只能核算经营单位或经营种类耗用原材料的总成本,以及营业收入和各项费用支出。

2、收入和费用分布结构不同

以服务业为例,服务业通常由专门从业人员提供带有技艺性的劳动,以及运用与之相适应的设备和工具作为主要服务内容。在会计核算上,需反映按规定收费标准所得的营业收入,服务过程中开支的各项费用和加工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成本。

3、自制商品与外购商品分别核算

为了分别掌握自制商品和外购商品的经营成果,加强对自制产品的核算与管理,经营外购商品销售业务的企业,还要对自制商品和外购商品分开进行核算。

4、涉外性

主要指旅游企业和大饭店。例如旅游企业的接待工作,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组织国内旅游者在国内进行旅游活动;二是组织国内旅游者出国进行游览活动;三是接待国外旅游者到国内进行游览活动。后两种类型的业务活动,都是涉外性质业务。因此,在会计核算中,具有关于按照外汇管理条例和外汇兑换券管理办法办理外汇存入、转出和结算的业务。涉及到外汇业务,应采用复币记账,反映原币和本币,计算汇兑损益和换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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