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区会计培训机构哪家好

    2022-08-05发布, 次浏览 收藏 置顶 举报
  • 授课时间:

    周末班,晚上班,全天班

  • 授课对象:

    想学会计的学员

  • 网报价格:电询    课程原价:电询
  • 咨询热线:400-998-6158
  • 授课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庄莘建路35号
  • 课程详情

  • 机构简介
  • 地图信息
  • 预约试听

培训内容:
1、以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主,兼顾其他各类型企业。
2、以企业会计实务为主,涵盖银行作业、审计作业、网上报税、电脑做账等现代全能型会计人员所要求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3、从会计基础知识、编制会计凭*开始,到编制会计报表、税务报表和会计报表分析。包括会计工作的月末、年末处理;企业新成立(股东入股、厂房设备等)等的会计处理。
4、网上报税演示。
5、用友软件,以用友软件的新产品:从在电脑中新建帐学起,掌握日常帐务处理、工资、固定资产、往来管理、报表与分析、出纳系统、年度结帐等全套电脑做帐技能。
二、培训宗旨: 通过学习,使学员能独立处理所有会计实际操作,纳税和工商年检等事务,既能手工处理账务,又能电脑做账,并能进行财务分析,达到胜任企业主办会计的要求,为学员的工作和工作提供双重保险。
三、实务培训方式:
1、手把手、互动式教学。
2、以企业实际使用的凭*、帐簿、会计报表、税务报表等表格资料为教具。
3、以做为主、以讲为辅,少说多练,强调实用。
4、授课过程中穿插实例操作体验,突出重点,注重实用性、可操作性。
四、实务培训效果: 相当于会计实际工作1-2年的工作经验,能完全胜任中小型企业的主办会计工作。

哪些土地房产转让需要征税?
1、《*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2、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三)房屋买卖;(四)房屋赠与;(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所称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除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权属转让和农村房屋权属转移,应按规定征收契税。契税应由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方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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