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辰区执业药师培训哪个强
天津北辰区执业药师培训哪个强
一、考试简介
执业药师(Licensed Pharmacist)是指经*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报名条件
凡*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执业药师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部统一印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部用印,在*范围内有效。
三、报名时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7-8月份。
四、考试时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0-11月份左右。
五、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
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含药剂学、药物化学、药效学、药物分析
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临床药物治疗学、临床药理学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含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中药药理学、中药*定学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临床中药学、中成药学和方剂学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执业药师每科试卷为120分。
六、课程简介
执业药师是指经*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七、适用人群
本课程适用于报考执业药师考试的学员。
八、课程优势
1、多年执业药师考试辅导老师经验沉淀,专业教育团队倾力授课指导。
2、课程完善,讲练考三位一体,*分效果明显。
3、课后作业,阶段测评,全真模拟,帮你及时查漏补缺。透彻分析历年考试*题,把握考试方向。
4、专属老师在线无限次答疑,定期面对面授课,解决复习过程中的困惑,不留疑难问题。
九、课程设置
本课程适用于报考执业药师考试的学员
课程时间:随时
课程形式:网课+面授课
执业药师资格是进入药学行业的敲门砖也是*备。此为准入类证书,何为准入类证书呢?那就是你没有这个证书是不可以做相关工作的。并且如果你想要自己开药店营业、或者销售一些药用产品,那执业药师证书也是*。
一、执业药师报名具体要求有哪一些?
想要参加病报名执业药师的考试,首先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身份证、照片、和相关的学历证明。如果是没有相关的学历证明,那首先要去参加成人的学历考试或者是找相关机构代报名。
二、执业药师考试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首先要提前查看考试的考场,从2016年以后,执业药师考试开考5分钟以后就不允许入场了,考试地点和时间一定要注意。其次是准备好考试的*品,2B铅笔、签字笔、身份证、准考证,因为职业药师考试是需要填涂答题卡,所以提前熟悉一下答题卡的模式很有必要。
三、执业药师复习应该如何计划?
首先,端正考试心态,执业药师考试并没有多么可怕,而是只要自己认真备考学习,就可以轻松通过考试。
其次,合理的安排复习时间,大部分参加考试的学员,都是在岗考试,平时还需要工作,复习时间比较紧。如何的合理安排复习时间就很重要,这就要求大家提前制定好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学习计划来进行复习。
天津北辰区执业药师培训学习资料
单元四 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法律制度
一、行政许可
(一)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
1.法定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未经公开的法律规范不得作为许可的法律依据是公开原则体现。
3.便民和效率原则: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便民,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4.信赖保护原则: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二)药品行政许可事项
1.药品生产许可表现形式为:
(1)《药品生产许可证》;
(2)《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2.药品经营许可表现形式为:《药品经营许可证》;
3.药品上市许可表现形式为: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
4.进口药品上市许可表现形式:
(1)《进口药品注册证》;
(2)《医药产品注册证》等;
5.国务院行政法规确认了执业药师执业许可表现形式为:《执业药师注册证》。
(三)行政许可申请与受理
1.行政相对人(民)与行政机关(官)权利义务
(1)行政相对人
(民)
义务
提供真实信息;
权利
享有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解释、说明的权利。
(2)行政机关
(官)
义务
(职责)
提供格式文本、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条件、对公示内容进行解释、说明义务
2.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1)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负有告知的义务;
(2)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行政机关负有告知其向有权机关申请的义务;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 当场更正的错误的,行政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全需要补全的,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5)申请事项符合法定条件、属于行政机关管辖范围,应当受理该申请。
(四)撤消行政许可的情形
1.可以撤销行政许可情形
(1)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2.应当予以撤消: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许可的。
3.可以不予撤销:撤销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行政强制
(一)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1.行政强制措施:相对人违法、危险→行政机关→人身自由、财物暂时性控制。
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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