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之学生观
教师资格考试之学生观
教资考试在综合素质里面对于学生观主要考察单选题和材料分析题,对于*统考来说是每年考试的知识点。
课程改革倡导“以人为本”的学生观。那么以人为本,也就是以学生作为教育活动的根本出发点,核心就是“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以人为本的学生观的内涵包括:
首先,学生是发展的人。学生的发展,是指在遗传、环境和学校教育以及自我内部矛盾运动相互作用下,身体和心理两方面所发生的变化过程及结果,是内外部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里,针对学生的发展,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分析。
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规律性。学生发展的规律性主要体现在身心发展上,我们应该应用这些规律进行教学活动的开展,调整我们的教学策略。这里主要列举五大规律:顺序性、阶段性、不平衡性、互补性和个别差异性。针对这个考点,一般来说都是为单选题来考查。
学生具有巨大发展潜能。以人为本的学生观要求教师应当把学生看做发展过程中的客观存在,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学生,倡导对学生进行形成性评价,做到对每个学生不抛弃不放弃。
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作为发展中的人,也就意味着学生还是一个不成熟的人,是一个正在成长的人。实践中,人们往往会忽视学生正在成长的特点,要求上也是十全十美,对学生求全责备。这是和发展的观点相对立的。把学生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人来看,就要看到学生身上的不足,也要允许学生犯错误。更重要的是,帮助学生解决问题,改正错误,才能不断促进学生成长。考生需要注意的是,学生具有发展潜能和学生处于发展过程中,可以在案例分析题中作为作答论点进行备考。
其次,学生是独特的人。学生是完整的个体,在长期的学校教育中,有些老师重智育轻德育,重做事轻做人,重理论轻实践。在这些老师头脑中,学生并非独立的个体,而只是片面的学习机器。以这种观念和方式培养出来的人无疑会有很大缺陷。每个学生具有自身的独特性。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与成人之间还存在着巨大差异。针对这个内涵,考生要以材料题备考。
较后,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学生不是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承认并正视现代学生群体特征以及与成人之间存在的巨大差异性。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要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得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教学。学生是责权的主体。享有权利也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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