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400-998-6158

点击此处免费预约试听课程»

常见问题
学习资讯
学习资讯

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难点感受性和感觉阈限

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难点-感受性和感觉阈限

感受性和感觉阈限在中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属于难点内容,不好理解并且容易混淆,考*题型是以例子单选为主,所以这部分知识需要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加以记忆。

任何一个感觉的产生,*具备两个条件:一个是主体有感觉能力,另一是存在客观刺激。主体的能力是感受性,客观刺激是感觉阈限。

1.感受性:是感觉器官对适宜的刺激的感觉能力。(主观)

感受性:感觉出较小刺激的能力。比如:人喝糖水的时候,在一杯水中加入一块糖,没有感觉到甜味,继续加糖,加到4块糖时,刚刚感觉有甜味,此时刚刚能感觉出有甜味的能力叫感受性。

差别感受性:感觉出同类刺激物之间较小差异量的能力。比如,感觉放4块糖的水不够甜,继续加糖,直到加到6块的糖的时候,才刚刚感觉水的甜度有变化,此时感觉放4块糖和放6块糖的水的甜度不一样的能力叫差别感受性。

2.感觉阈限:是指能够引起人的感觉的刺激范围。(客观)

感觉阈限:刚刚能引起感觉的较小刺激量,也就是引起感受性的刺激量。如刚才例子中的4块糖。

差别感觉阈限:是指刚刚能引起差别感觉的刺激的较小变化量,也就是引起差别感受性的较小差异量。如刚才例子中4块与6块的差异量。

以上知识需要考生理解意思,因为考试中会出现例子题目,下面来练习一道题:

10个人集体大合唱,增加3、4个人,感觉声音没有变化;增加5个人,刚刚感觉有变化。感觉10个人和15个人声音不同的能力是差别感受性;引起差别感觉的变化量是差别感觉阈限。

3.感受性和感觉阈限成反比关系,比如:A能听到的较小声音是20HZ,B能听到的较小声音是30HZ。两个人相比,A的感觉比较灵敏,但感觉阈限的数值较小,所以两者之间是反比关系,即感觉阈限越大,感受能力越差。

学校联系方式

更多培训课程,学习资讯,课程优惠等学校信息,请进入 武汉健康管理师培训武汉教师资格证培训 网站详细了解,免费咨询电话:400-998-6158

相关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