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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税需要减进项税吗

城建税要减进项税吗?

是的,也就是根据与应纳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税收优惠

*新*策规定:

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策的通知》(苏财税〔2019〕15号)规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经省委、省*府批准:

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按规定享受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策的,可叠加享受*一条规定的优惠*策.

三、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果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无论当期销售额是多少,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均可按应征税额的**减征,并且不影响纳税人叠加享受其他城建税和附加税费的税收优惠!

下面我们来看下该项优惠*策受益的两类企业:

情况一、月度销售未超过10万(或者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相关*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度销售未超过10万(或者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减免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但仅针对增值税普通发票,涉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不减免.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部分可以享受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征**.

另外特别注意: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该*策需要注意一下四点:

一是,增值税是月度申报的,那么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申报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纳税人可以享受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减免;

二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策的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享受该*策;

三是,该*策从2016年2月1日起执行,无截止日期;

四是,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都可以享受该优惠.

月度销售未超过10万(或者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可以享受减免,只需要缴纳减征**后的城建税.

城建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指南:

第1列一般增值税填写计征依据;

第10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额直接自动跳出;

第12列本期应补(退)税(费)额为减征**后数据;

确认无误可直接保存提交申报数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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