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甲兵工程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装甲兵工程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爱岗敬业。
2. 属在岗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3. 满足以下条件之*:
(1)取得学士学位后满3年(截止报名当年9月1日);
(2)取得学士学位后虽未满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3)虽未取得学士学位,但具有本科学历且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此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当年录取总数的10%)。
4. 工作业绩突出。
5. 报考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
二、报考流程
工程硕士报考应按如下流程进行
(一) 报名
工程硕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进行。
1.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日-14日,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5-18日。
2. 网上报名方式: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2011年在岗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用于现场确认时审查。
3. 现场确认地点:现场确认地点为网报时所选报名点。
4.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交验身份证件、相关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签字(考生自己保留一份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以备我院复试时审查)。
(二) 初试
工程硕士初试参加*统一组织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考生须于10月15日后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运用能力测试。
(三) 复试
达到军队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1. 时间:12月下旬(具体以“装甲兵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为准)。
2. 地点:学院教学楼
3. 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资格审查表原件(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
三、学习培养
工程硕士学制3年,必要时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延长时间较多不超过2年。
工程硕士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主要采用面授方式在送学单位或学院集中授课。
工程硕士的学位论文工作由院内导师和送学单位导师联合指导。送学单位导师由学院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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