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累进税率和全额累进税率有什么区别
超额累进税率----分别以征税对象的超额部分为基础计征税款的累进税率。累进税率的一种。凡税基每超过一个级距时,即分别以其超额的部分适用相应级距的税率征税。假定累进税率规定为:所得额在1000元以下时,税率10%;超过1000元到3500元时,税率20%;超过3500元至10000元时,税率30%;超过10000至25000元时,税率35%。超额累进税率的特点是:(1)计算方法比较复杂,征税对象越大,包括等级越来越多,计算就越复杂。(2)累进幅度比较缓和,税收负担较为合理。特别是征税对象级次分界上下,只就超过部分按高一级税率计算,一般不会发生增加部分的税率超过增加的征税对象数额的不合理现象。有利于鼓励纳税人增产增收。(3)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不一致,税收负担透明度差。在实际工作中,为了解决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税款这一比较复杂的问题,采取了“速算扣除法”。超额累进税率是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税率。
全额累进税率----以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为基础计征税款的累进税率。累进税率的一种。凡税基超过某个级距,即以其全额适用相应级距的税率征税。全额累进税率有二个特点:(1)对具体纳税人来说,在应税所得额确定以后,相当于按照比例税率计征,计算方法简单。(2)税收负担不合理。特别是在累进分界点上税负呈跳跃式递增,不尽合理。甚至会出现增加的税额超过增加的课税对象数额的现象,不利于鼓励纳税人增加收入。如我国1950年的工商业税中对所得的征税,就适用全额累进税率。它规定所得额在300元以下的,税率为5%;300元至400元的,税率为6%;10000元以上的,税率为30%。假设某纳税人年所得额为300元,其应纳税额为15元(300元×5%);如果年所得额为400元,其应纳税额为24元(400元×6%)。如果年的所得额为10100元,其应纳税额为3030元(10100元×30%)。
取部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表为例: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个人所得税实行的超额累积税率,打个比方,我们暂且不管起征点的问题,只考虑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某人应纳税额为3000元,那么缴纳税款为500*5% (2000-500)*10% (3000-2000)*15%=325元,简便的计算方法就是3000*15%-125=325元。
如果是全额累进,那么上表就是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
不超过2000元的,税率10%
不超过5000元的,税率15 %
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20 %
那么在3000应纳税3000*15%=450元
这里相同的不超过500元,税率5%等就是名义税率
每一行可以看作税率级次和比例
500,2000,5000等就是级距的临界点
1)我们已经说明白了,
那么2)在所得额级距的临界点附近,全额累进会出现税额增长超过所得额增长的不合理情况,超额累进则不存在这个问题!
临界点附近的情况就是,同样501元,超额累进就是税率25.1元税款,全额就成了50.1的问题了,也就是“全额累进会出现税额增长超过所得额增长的不合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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