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400-998-6158

点击此处免费预约试听课程»

常见问题
学习资讯
学习资讯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1.重要性项目单独列报。
 

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其所属类别具有重要性的,应当按其类别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性质或功能不同的项目,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但不具有重要性的项目除外。
 

重要性,是指如果项目的省略或误报会单独或共同影响内外部使用者作出的经济决策,则该项目是重要的。重要性应当根据企业所处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大小两方面加以判断。其中:项目的性质应当考虑该项目是否属于企业日常活动、是否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较大影响等因素;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应当通过单项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净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加以确定。
 

本准则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的项目,应当单独列报;其他会计准则规定单独列报的项目,应当增加单独列报项目。
 

2.有关抵销的界定。项目金额不得相互抵消
 

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金额、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单独列报资产和负债、收益和费用以便使用者更易理解已发生的交易、其他事项的情况,以及评估主体未来的现金流量。
 

资产项目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不属于抵销。如存货跌价准备与存货项目、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与应收账款项目按抵减后的余额列报不属于抵销。
 

非日常活动产生的损益,以收入扣减费用后的净额列示,不属于抵销。如非流动资产处置产生的利得与损失,按处置收入扣除该资产账面金额与相关销售费用后的余额列报不属于抵销。若这些利得与损失是重要的则应单独列报。
 

3.财务报告中应列报所有金额的前期比较信息。
 

当期财务报表的列报,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以及与理解当期财务报表相关的说明,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发生变更的,应当对上期比较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并在附注中披露调整的原因和性质,以及调整的各项目金额。对上期比较数据进行调整不切实可行(不切实可行,是指企业在做出所有合理努力后仍然无法采用某项规定)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不能调整的原因。
 

4.披露要求。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的显著位置至少披露下列各项:(1)编报企业的名称;(2)资产负债表日或财务报表涵盖的会计期间;(3)人民币金额单位;(4)财务报表是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予以标明。
 

企业至少应当按年编制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短于一年的,应当披露年度财务报表的涵盖期间,以及短于一年的原因。

学校联系方式

更多培训课程,学习资讯,课程优惠等学校信息,请进入 东莞麻涌初级会计职称培训东莞麻涌会计实操培训 网站详细了解,免费咨询电话:400-998-6158

相关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