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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下陆区会计实操培训哪家教的好

黄石下陆区会计实操培训哪家教的好


会计做账实操报税纳税实战:主要通过制造业,服务业,商业等行业具体学习从初始建账、凭*填制,常用账本登记(包括现金日记账、总账、明细账等),成本核算方法与技巧,编制与分析会计报表,网上纳税报税

zui终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相结合,模拟会计实验室,案例教学,实账演习,辅助会计考试,积累会计工作经验以zui短的时间内完全胜任会计工作;
培训方式:
1、 先理论主攻会计基本知识,彻底打好会计专业的底层基础
2、 真账务手把手、互动式教学,小班至开课重点在与动手操作
3、 掌握一般纳税人工业、商业、服务业财务核算、报表出具及纳税申报
4、 以做为主、以讲为辅,少说多练,强调实用
5、 以企业实际使用的凭*、帐簿、会计报表、税务报表等表格资料为教具
6、 在做账的实际操作中,熟练使用办公技能,建立自己对会计数据分析的敏感性
7、 办公自动化和会计做账实操的实际结合和实际演练,真正实战掌握会计工作技能
培训效果:
通过会计实战辅导班系统的学习,可以让你从一个0基础的求学者或是求职者在短期内考取会计证书,掌握1-2年的会计工作经验,在实战与理论的结合中熟悉会计工作的具体内容,掌握会计工作流程,看懂会计报表,使用财务软件

学习内容:
《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课程设置的特点:
1、在会计考试年度内,交一次学费,可免费重复听课,早报名早学习。
2、教育授课,基础知识全面讲解+历年*题精讲(题目练习),让学生能够顺利通过考试。
报考条件:
*会计**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报名参加会计**技术初级职称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通知前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取得财政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参加会计**技术中级职称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通知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培训方式:
1、 先理论主攻会计基本知识,彻底打好会计专业的底层基础
2、 真账务手把手、互动式教学,小班至开课重点在与动手操作
3、 掌握一般纳税人工业、商业、服务业财务核算、报表出具及纳税申报
4、 以做为主、以讲为辅,少说多练,强调实用
5、 以企业实际使用的凭*、帐簿、会计报表、税务报表等表格资料为教具
6、 在做账的实际操作中,熟练使用办公技能,建立自己对会计数据分析的敏感性
7、 办公自动化和会计做账实操的实际结合和实际演练,真正实战掌握会计工作技能
培训效果:
通过会计实战辅导班系统的学习,可以让你从一个0基础的求学者或是求职者在短期内考取会计证书,掌握1-2年的会计工作经验,在实战与理论的结合中熟悉会计工作的具体内容,掌握会计工作流程,看懂会计报表,使用财务软件



会计做账基础知识储备!

1、哪些原始凭*可以入账,哪些原始凭*不能入账?

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2、老板提出部分收入不入账,以达到少交税的目的该怎么办?

答:对企业来讲,如果想合理避税的话,除了争取税法范围之内的优惠*策,还要注意的,就是这些文件中的优惠条款。如果把优惠*策选对了,就很可能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了。

3、 固定资产四种计提折旧的方法都可以用吗?

答: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和年数总和折旧法都属递减折旧法。采用这两种折旧方法的理由,主要是考虑到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一方面它的效率或收益能力逐年下降,另一方面它的修理费用要逐年增加。为了均衡固定资产在折旧年限内各年的使用费,固定资产在早期所提的折旧额应大于后期所提的折旧额。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由企业提出申请,并在变更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

4、低值易耗品的三种摊销方法都可以用吗?

答首先是摊销方法问题: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摊销方法有“一次摊销法”和“分次摊销法”。这里的“分次摊销法”包括“五五摊销法”、“分期平均摊销法”和“降等摊销法”。

其次是摊销核算的操作问题:

“分次摊销法”下,要求在“低值易耗品”帐户下设置“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和“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二级帐户,分别核算库存未用低值易耗品成本、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的历史成本和已用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额。

再次是低值易耗品控制问题:

在“一次摊销法”下,由于在低值易耗品初次投入使用时就一次性将其全部价值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帐面不再反映已投入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因此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期内,已用而尚未报废的低值易耗品就形成了帐外资产,这无疑增加了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难度。同时,“一次摊销法”也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尤其是对大额、耐用低值易耗品。而“分次摊销法”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较后是“五五摊销法”问题:

在三种分次摊销法中,“五五摊销法”的会计核算操作较简便,它既不需要象“分期平均摊销法”那样要求确定摊销期限,也不需要象“降等摊销法”那样要求确定低值易耗品等级及各等级单位价值标准,只需在低值易耗品投入使用和报废时各摊销其价值的**就行了。此外,与“一次摊销法”相比,“五五摊销法”下,不会形成帐外资产。

但,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期的后半程,“五五摊销法”会导致“资产负债表”中虚列资产。因为,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期的后半程,其实际价值已低于其帐面价值(即:其实际价值已低于其原取得成本的**),会导致这段时间少计成本、费用,以致在“资产负债表”中虚列“存货”金额以及在“损益表”中虚列利润。这显然不符合谨慎性原则要求。或许这也正是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下多数人不愿采用“五五摊销法”的真正原因。

5、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在实际工作中怎样执行?对会计核算有什么影响?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一) 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二) 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三) 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摊销无形资产价值时: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无形资产

6、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是在季度末调,还是在年末调?

答:年未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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