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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簿登记的基本要求与流程是什么
账簿登记的基本要求与流程是什么
1.账簿登记的基本要求
为了确保账簿记录的正确、及时和完整,登记账簿时应遵循以下基本规则:
(1)*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及时地登记各类账簿。
(2)为确保账簿记录清晰耐久,防止篡改,登记账簿时*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书写。红色墨水只能在期末结账划线、更正错账、冲账表示负数时使用。
(3)登记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简明清楚、字迹工整。
(4)登记完毕,应在记账凭*‘’记账’’栏注明账簿页码或做出打勾的符号,表示已记账,以免重记、漏记,也便于查阅、核对,并在记账凭*中的“记账”处签名或盖章,以明确经济责任。
(5)登账簿时,凡印有余额栏并需结出余额的账户,应在结出余额后,在“借或贷“栏内注明余额的借贷方向。若余额为零,则应在“借或贷”栏中注明“平”,并在余额栏用“0“表示。
(6)各种账簿应按账户页、次逐页、逐行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不慎发生跳行、隔页,应在账簿中将空行和空页注销。
(7)登记账簿时,在每一页的*一行“月份,’栏要注明当前月份,以后本页再登记时,只要不跨月度,日期栏只需填入具体日期,月份可以不填。当跨月度时,在新月度的起始行日期栏中填入新月份。
(8)当一张账页记满,需要在下页继续登记时,应在本页的末一行“摘要”栏注明“过次页”,结计出本页借、贷方发生额填“借方”“贷方”栏。在下一页的*一行“摘要”栏注明“承前页“,将前页结计出借方、贷方发生额以及余额,记入相应栏目。
(9)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时,不得采用涂改、挖补、刮擦、药水消除字迹等手段更正,也不允许重抄,而*采用适当的错账更正方法来更正。
2.账簿登记的流程
对每笔经济业务在完成了会计凭*填制工作后,应按以下流程进行相关账簿登记:
(1)将涉及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会计凭*,传递给出纳员,由其完成以下工作:
①在履行了收、付款行为后,在原始凭*上加盖收、付款戳记。
②根据会计凭*圣戮己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
③记账后在记账凭*中“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后做出“寸“等记账标识,在记账凭*“出纳”处签章,以明确其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保管责任。
④将登记凭*移交记账会计。
(2)对不涉及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记账凭*,直接传递给记账会计。
(3)负责登记明细账的会计人员根据记账凭*登记相关明细分类账,记账后在记账凭*中相关科目后做出打勾等记账标识,并在“记账”处签章。明细账登记完成后,将会计凭*传递给总账会计。
(4)总账会计根据记账凭*直接登记总分类账,或定期采用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将该期记账凭*进行汇总后,编制“科目汇总表”或“总记账凭*”,再据此登记总分类账。记账完毕后同样要在相关凭*中做出记账标识并签章。各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要采用平行登记的方法,根据会计凭*一方面记入相关总分类账,另一方面记入所属的各明细分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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