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电白区会计实操培训哪家教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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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做账实操报税纳税实战:主要通过制造业,服务业,商业等行业具体学习从初始建账、凭*填制,常用账本登记(包括现金日记账、总账、明细账等),成本核算方法与技巧,编制与分析会计报表,网上纳税报税
zui终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相结合,模拟会计实验室,案例教学,实账演习,辅助会计考试,积累会计工作经验以zui短的时间内完全胜任会计工作;培训方式:
1、 先理论主攻会计基本知识,彻底打好会计专业的底层基础
2、 真账务手把手、互动式教学,小班至开课重点在与动手操作
3、 掌握一般纳税人工业、商业、服务业财务核算、报表出具及纳税申报
4、 以做为主、以讲为辅,少说多练,强调实用
5、 以企业实际使用的凭*、帐簿、会计报表、税务报表等表格资料为教具
6、 在做账的实际操作中,熟练使用办公技能,建立自己对会计数据分析的敏感性
7、 办公自动化和会计做账实操的实际结合和实际演练,真正实战掌握会计工作技能
培训效果:
通过会计实战辅导班系统的学习,可以让你从一个0基础的求学者或是求职者在短期内考取会计证书,掌握1-2年的会计工作经验,在实战与理论的结合中熟悉会计工作的具体内容,掌握会计工作流程,看懂会计报表,使用财务软件
学习内容:
《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课程设置的特点:
1、在会计考试年度内,交一次学费,可免费重复听课,早报名早学习。
2、教育授课,基础知识全面讲解+历年*题精讲(题目练习),让学生能够顺利通过考试。
报考条件:
*会计**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报名参加会计**技术初级职称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通知前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取得财政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参加会计**技术中级职称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通知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培训方式:
1、 先理论主攻会计基本知识,彻底打好会计专业的底层基础
2、 真账务手把手、互动式教学,小班至开课重点在与动手操作
3、 掌握一般纳税人工业、商业、服务业财务核算、报表出具及纳税申报
4、 以做为主、以讲为辅,少说多练,强调实用
5、 以企业实际使用的凭*、帐簿、会计报表、税务报表等表格资料为教具
6、 在做账的实际操作中,熟练使用办公技能,建立自己对会计数据分析的敏感性
7、 办公自动化和会计做账实操的实际结合和实际演练,真正实战掌握会计工作技能
培训效果:
通过会计实战辅导班系统的学习,可以让你从一个0基础的求学者或是求职者在短期内考取会计证书,掌握1-2年的会计工作经验,在实战与理论的结合中熟悉会计工作的具体内容,掌握会计工作流程,看懂会计报表,使用财务软件
增值税是如何计算的
增值税税率
1.基本税率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2.低税率
除基本税率以外,下列货物按照低税率征收增值税:
(1)下列应税货物按照13%的低税率征收增值税:
①粮食、食用植物油;
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③图书、报纸、杂志;
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部件)、农膜;
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2)下列应税服务按照低税率征收增值税:
①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
②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3.零税率
(1)纳税人出口货物,一般适用零税率,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以及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4.征收率
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调整为3%。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我国增值税实行扣税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应纳税额应该等于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一般纳税人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合法扣税凭*注明税款进行抵扣,其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销售额是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包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和其他符合税法规定的费用。如果销售的货物是消费税应税产品或进口产品,则全部价款中包括消费税或关税。作为增值税计税依据的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如果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合并定价(含税销售额)的,应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主管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确定其销售额:
(1)按纳税人较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较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税务总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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