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簿作假有哪些行为
账簿作假有哪些行为
凭*,又称会计凭*,是一种书面凭*,可以用来证明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明确经济责任并据以登记账簿,具有法律效力。
会计凭*种类繁多,按其填写的程序和用途分为原始凭*和记账凭*两种。
原始凭*,又称单据,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时取得或者填制的,用以记载或者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的原始凭据。原始凭*是会计核算的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较具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会计凭*,又称记帐凭单,是指会计人员根据审计后的原始凭*,按经济业务的内容分类,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作为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许多企业利用伪造凭*、账簿、报表等手段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
1. 伪造帐簿、记账凭*:是指按照真实帐簿和真实记账凭*的式样制作虚假帐簿和虚假记账凭*,以假充真的行为,俗称:“造假账”。
2. 变造帐簿、记帐凭*:指行为人对会计帐簿和记帐凭*的实际内容进行变更、填充、剪接、剪贴、添加或者删除等行为。
3.隐匿账簿、记账凭*:故意转移、隐匿应当保留的账簿、记账凭*,或者拒绝提供账簿、会计凭*,致使税务机关难以核实税务依据的行为。
4. 擅自销毁帐簿、记账凭*:指在法定保管期间,未经税务机关批准,擅自销毁正在使用或者未过期的帐簿、记账凭*的行为。
5. 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用于记账的发票等原始凭*的行为,也属于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记账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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