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记账基础八项原则
会计记账基础八项原则
1、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仅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2、重要性原则
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仅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3、谨慎性原则
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4、及时性原则
及时性要求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5、可靠性原则
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增加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6、相关性原则
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者预测。
7、可理解性原则
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8、可比性的原则
(1)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可比。
为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变化趋势,比较企业不同时期的财务报告信息,分期、客观地评价过去、预测未来,从而做出决策。会计信息质量的可比性要求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策,不得随意变更。但是,满足会计信息可比性要求,并非说明企业不得变更会计*策,如果按照规定或者在会计*策变更后可以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可以变更会计*策。有关会计*策变更的情况,应当在附注中予以说明。
(2)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可比。
为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评价不同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其变动情况,会计信息质量的可比性要求不同企业同一会计期间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以使不同企业按照一致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要求提供有关会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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