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400-998-6158

点击此处免费预约试听课程»

常见问题
学习资讯
学习资讯

银行结算有哪些原则

银行结算有哪些原则


(1) 坚持信用履约付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相应地也存在着多种形式的商业信用。收讫双方在经济来往的过程中,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根据双方的信用信息自行协商付款。交易双方达成协议后,交易一方应当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提供货物或者服务,另一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款项。
 

(2) 谁的钱进谁的账
 

银行作为结算中介机构,在结算过程中*保护客户资金的所有权和自主权不受侵害。各单位在银行的存款受法律保护;客户委托银行把钱转给谁,银行就把钱存谁的账户。银行维护开户单位存款的自主支配权,谁的钱由谁来支配。除*法律规定外,银行不得停止或者从任何单位扣除资金,不得停止各单位的存款正常支付。
 

(3) 银行垫款
 

在结算过程中,银行只提供结算服务,充当中介。负责将资金从付款单位账户转入收款单位账户,不向任何单位预付款项。由于银行对其他单位的垫支款实际上不在结算范围内,所以属于信用范畴,这将扩大信用规模和货币。因此,《支付结算办法》规定银行不得提前付款。
 

在结算过程中,付款单位只能用自己存款余额支付其他单位。收款单位只有在银行完成付款手续并进入该单位账户后才能使用该款项。

学校联系方式

更多培训课程,学习资讯,课程优惠等学校信息,请进入 重庆大渡口区初级会计职称培训重庆大渡口区会计实操培训 网站详细了解,免费咨询电话:400-998-6158

相关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