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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凭证填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原始凭*填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企业的原始凭*分为自制原始凭*和外来原始凭*。

自制原始凭*一般在业务发生时由业务负责人员填制,但有些也需要出纳人员填制,如现金送款单、进账单、支票、支票存根、收款收据、出纳报告单等自制原始凭*就是由出纳人员填制;对于外来原始凭征,主要是认证其真实性及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就可以入账使用。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首先辨认是否属于具有法律效力,是否有税务局、财政局监制章,监制章是否符合要求,另外注意是否有出具原始凭*单位的发票专用章,财务章或公章;有无固定的特殊的公认标志,如车船票、飞机票等。自制原始凭*不一定加盖公章,但一定要有完整的手续,符合财务报销要求。

2)对外开出的原始凭*,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对开出的一式几联的原始凭*,*用双面复写纸复写,并连续编号,要求加盖财务章或人名章的原始凭*要盖齐,如汇款单位汇款凭*等。

3)购买实物的原始凭*,需持有实物验收单;支付款项的原始证明,需有收款单位的正式收款证明,不能用白条入账。

4)职工因公出差,需填写正式借款单,作为记账依据,且在出差回来报账时,不再退还给借款人,由借款人重新填制差旅费报鞘单,用以销账,若出现多借款项退回,由收款出纳员另开收据作为入账证明。

5)对重要的空白原始凭*,应指定专门人员保管,领用时,办理领用手续,注明用途、领用单位、领取人、领取凭*的起止日期,用完后,要用存根销号。

6)对于发生频率高、性质、内容相同,只是金额不同的原始凭*,可以编制原始凭*汇总表,如报销的出租车票、报销的药费、向个人开出的销货发票等。原始凭*汇总表应具备以下内容:汇总原始凭*编号、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税金、制证人、审核人、收款人、所附原始凭*张数等。汇总表如同流水账账单,按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登记,较后进行加计,这些原始凭*如果不多,可以附在汇总表后面,如果数量太多,应单独编号装订,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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