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400-998-6158

点击此处免费预约试听课程»

常见问题
学习资讯
学习资讯

财务主管应注意哪些

财务主管应注意哪些


在日常工作中,会计人员因为各方面的问题而离职或者调动的,均需要和继任者对有关工作以及各项会计资料进行交接。会计人员工作离任,都*办理交接手续。会计交接工作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一条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节规定进行,移交程序和注意的事项如下:

一、会计交接工作程序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的应当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较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③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移交点收

移交人员离职前,*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

具体要求是:

①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③会计凭*、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学校联系方式

更多培训课程,学习资讯,课程优惠等学校信息,请进入 佛山三水区初级会计职称培训佛山三水区会计实操培训 网站详细了解,免费咨询电话:400-998-6158

相关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