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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填制技巧

会计凭*填制技巧


1、摘要根据实际情况该详细的详细,该模糊的模糊的。
 

2、某些凭*应从中间科目过账,以便查账、统计。如现款销售,也从"应收账款"过一下;发放工资或福利,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过一下。
 

3、错误凭*调整或冲销应在原始凭*备注说明。
 

4、替票问题的处理。
 

5、凭*附件的张数如何计算。记账凭*附件张数计算的原则是:没有经过汇总的原始凭*,按自然张数计算;经过汇总的原始凭*,每一张汇总单或汇总表算一张,因为原始凭*张数已在汇总单的"所附原始凭*张数"栏内已作了登记。
 

6、原始凭*丢失的处理方法。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具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

7、票据审核后的处理。视情况而定,有退回、报销、作废三种情况。
 

①退回:单据不齐(应附而未付)、签字不全,退回报销人补充完善。
 

②报销:完全符合要求则直接报销;如果单据齐全,签字齐备,只是个别票据不能报销,则不能直接涂改报销金额,也不应退回报销人重新填报、重新走签字流程,而应在报销单上写"核报金额XX元"后报销。
 

③作废:如果报销人弄虚作假,经核实后,则直接作废,不予报销。
 

8、几个单位共担电费和物业代收电费的处理
 

公司与其他企业、个人共用水电的,可凭租赁合同、共用水电各方盖章(或签字)确认的水电分割单、水电部门开具的水电发票的复印件、付款单据等入账。
 

水电费由物业公司代收且无法单独取得发票的,凭物业公司出具的水电费使用记录证明、水电部门开具的水电发票的复印件、付款单据等入账。否则,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务不会允许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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