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姑苏区初级会计职称培训中心费用多少
苏州姑苏初级会计职称培训中心费用多少
根据会计职称*统一考试大纲,适用《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财政部指定教材+考试信息+考试技巧+内部资料。 你敢来学,我就敢让您通过考试!
主要学习实级会计实务: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应付与预收款项,实收资本,营业成本,营业外支出,利润表与现金流量的制作,成本核算的要求,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成本分析,收入及支出,财务报告。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支付结算办支,银行票据,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大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税收征管条例等!1.师资力量:主讲教师自会计**技术资格考试开考以来,长期负责考前辅导工作,积累了十几年的教学经验,授课系统全面,详细讲解考试的难点、重点和疑点,重点突出,针对性强。讲课极具感染力,富有激情,可使学员在短期内有显著提高。
2.课程特色:----**主讲,合格率高;----重点突出、难点精讲、考点清晰;----在短期内迅速提高学员的应试能力;----财政局指定的培训项目。
3.考试级别及科目:会计**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中级两种。初级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中级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即考试获取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考科目,成绩合格。
对于跨年度、跨考区的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果*年在原考区已经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第二年需在异地报名考试的,由原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出具成绩合格证明,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一份自行存档,一份报*会计考办备案,一份寄往新考区考试管理机构以建立档案,一份交考生自带在报名时连同其它证件一并审核。
4.报考条件:初级:高中以上学历或通过*统考,取得经济、统计、审计**技术初级资格的人员。
中级: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1)大专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本科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6)通过*统考,取得经济、统计、审计**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
【会计账务处理】考试科目:通过初级会计实务的学习,进一步加深对会计核算知识的理解,提升会计账务处理能力。
【税务知识能力】考试科目:通过经济法基础的学习,让学员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和税法知识,把税务知识灵活应用到企业财务工作中。
【考前重点讲解】通详细讲解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重点难点,加强初级会计师职称考试二科的理解、记忆,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学习课程收益: 进一步提高会计实务处理能力,加强对会计、税收等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和理解;获取初级会计师证。
培训对象:1、有会计上岗证或者具备一定会计理论基础,但是没有会计实操经验的学员;2、从事出纳工作,想升级会计岗位,提升自己增加收入的;3、目前会计基础差,从事其他行业,但是想往财会方面发展的学员;4、企业负责人,想对财务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会看报表,随时掌控和了解自己企业的经营状况。●培训特点:真实业务、真实凭*、真实账簿、真实软件、真实表格。一对一教学,真帐实操!●课程简介:1、基础差入门课,老会计一对一普及会计基础理论,手把手教你入行。2、20多个行业全套真账实操,工作中做什么,我们就教什么,学会即可上岗。3、目前绝大多数企业主流财务软件实际操作。4、全套税务课程(金税三期,报税实战,汇算清缴,合理节税等)。5、开票系统、专票认证、ABCM勾选等多模块实战系统。
招生对象
对会计感兴趣的人员
报名条件具有教育部认可的高中或者中专同等学历以上者
辅导内容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课程优势
1. 教育面授:面对面讲解知识点,为考生破解考试出题套路,省时gao效过中级,基础差也可拿gao分。
2. 网络课:开设精讲班、习题班、高频考点精讲班、考前串讲班等课程,可满足不同考生的不同需求;该课程支持手机/平板和电脑看课,让学员有效利用零散时间,随时随地学习!
3. 双师直播授课:“面对面”划考试重点;即时互动答疑,助教课前课后指导;专属社群互动,一对一解决备考难题。
课程收益
1. 发展方向:*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2. 胜任岗位:出纳、会计助理、会计等初级财务人员。
3. 课程收益:能正确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能担负某个重要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教学服务
班主任全程陪伴,实时答疑,为学生制定学习方案,让学习不吃力。
教学模式
采用小班教学,老师手把手教学指导,传递实战经验
会计报表的编制有哪些要求
1 持续经营原则
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不再合理的,企业应当采用其他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在附注中披露这一事实。
2 公允列报原则
企业在列报财务报表时,应严格遵循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如实反映企业的交易与其他经济事项,真实而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企业不应以附注披露代替确认和计量。
3 权责发生制原则
企业列报的财务报表,除现金流量表外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编制财务报表。
4 信息列报的一致性原则
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除会计准则要求改变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或企业经营业务的性质发生重大变化后,变更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外,不得随意变更。
5 重要性原则
企业财务报表某项目的省略或错报会影响使用者据此做出经济决策的,该项目具有重要性。重要性应当根据企业所处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大小两方面予以判断。性质或功能不同的项目,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但不具有重要性的项目除外。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其所属类别具有重要性的,应当按其类别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
6 抵消原则
企业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金额、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但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资产项目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和非日常活动产生的损益,以收入扣减费用后的净额列示,不属于抵销。
7 信息列报的可比性原则
企业当期财务报表的列报,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以及与理解当期财务报表相关的说明,但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发生变更的,应当对上期比较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并在附注中披露调整的原因和性质,以及调整的各项目金额。对上期比较数据进行调整不切实可行的(是指企业在做出所有合理努力后仍然无法采用某项规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不能调整的原因。
8 财务报表表首列报要求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的显著位置至少披露:编报企业的名称、资产负债表日或财务报表涵盖的会计期间、人民币金额单位以及财务报表是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予以标明。
9 报告期间
企业至少应当按年编制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短于一年的,应当披露年度财务报表的涵盖期间,以及短于一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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