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实务案例题答题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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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包单位可以将分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
2、施工方案经论证审查合格,并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签字后,方可组织施工。
3、工程劳务分包应依据合同的约定进行;合同中未约定的,应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
4、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总责,并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的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5、专项方案经论证后,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6、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后的15日内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招标人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
7、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垫资,并不能把承诺垫资作为加分的条件,这是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投标人。
8、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不得开工。
9、合同法律关系是独立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建设单位依据施工总承包合同支付工程款;总承包单位依据劳务分包合同支付分包工程款,总承包单位不能以建设单位未付工程款为由拒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
10、总承包单位依法将部分工程分包的,不解除总承包单位的任何合同责任和义务;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部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总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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