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400-998-6158

点击此处免费预约试听课程»

常见问题
学习资讯
师资介绍
学习资讯

公司相关登记内容介绍汇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公司很为常见。它是一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公司在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时需依法进行相关登记。对此,下面的内容就针对公司的设立登记、登记事项以及公司的变更登记进行描述。同时,它也是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科目中的知识点。

一、公司设立登记:

1、公司设立登记的分类:

(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2、公司设立登记的程序: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二、公司登记事项主要包括以下:

(一)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只能使用一个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 或者“有限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的字样。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二)公司住所

公司住所是公司进行经营活动的场所,同肘也是发生纠纷时确定诉讼及行政管辖的依据,是向公司送达文件的法定地址。会计知识网www.2361.net。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三)法定代表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四)公司类型

公司登记的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五)公司的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是股东选择的公司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服务项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应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六)股东出资

股东出资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其登记办法由*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应当以人民币表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公司变更登记

1、公司变更登记的情形:

(1)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公司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住所变更登记。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人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人新住所前向迁人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人地公司登记机关。

(3)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4)股东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上述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5)分公司变更登记。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自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

(6)公司合并、分立的变更登记。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上述列数了公司登记的相关内容,需注意无论是设立、变更、注销公司登记,均应在同一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而且,虽然企业迁移或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需要在其他登记机关登记,但还须在原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学校联系方式

更多培训课程,学习资讯,课程优惠等学校信息,请进入 惠州兴华会计培训院园洲会计培训 网站详细了解,免费咨询电话:400-998-6158

相关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