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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注意事项有哪些?

1、如人数较多的单位,请尽量由单位人事科统一代为领取(凭单位公章),来之前请查询并记下所有职工的报名序号并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2、如个人前来领取成绩单,则请携带准考证,如准考证已遗失,请携带身份证和自己的报名序号。

3、代他人领取成绩单则需携带他人的准考证或身份证。

4、此次考试凡参加了考试的考生(除缺考、违纪和零分外)均有成绩单。

其他事项

一级建造师注册后,在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时,应当同时向申请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交回原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证书销毁并报建设部备案。

建设部不收取一级建造师注册费和注册证书费。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在注册工作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请商同级有关主管部门解决。印章制作费标准请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报省级物价管理部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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