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学习资讯
固定资产有哪些怎么新增
固定资产有哪些
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一般办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运输设备、机械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这八大类。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
房屋和建筑物,是指产权属于本企业的所有房屋和建筑物,包括办公室(楼)、会堂、宿舍、食堂、车库、仓库、油库、档案馆、活动室、锅炉房、烟囱、水塔、水井、围墙等及其附属的水、电、煤气、取暖、卫生等设施。附属企业如招待所、宾馆、车队、医院、幼儿园、商店等房屋和建筑物,产权是企业的。
二、一般办公设备
一般办公设备,指企业常用的办公与事务方面的设备,如办公桌、椅、凳、橱、架、沙发、取暖和降温设备、会议室设备、家具用具等。一般设备属于通用的,被服装具、饮具炊具、装饰品等也列为一般设备类之内。
三、专用设备
专用设备,是指属于企业所有专门用于某项工作的设备。包括:文体活动设备,录音录像设备、放映摄像设备、打字电传设备、电话电报通信设备、舞台与灯光设备、档案馆的专用设备,以及办公现代化微电脑设备等。凡是有专用于某一项工作的工具器械等,均应列为专用设备。
四、文物和陈列品
文物和陈列品,是指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事业单位的各种文物和陈列品。例如,古玩、字画、纪念物品等。有些企业后勤部门内部设有展览室、陈列室,凡有上述物品的也属于文物和陈列品。
五、图书
图书,是指专业图书馆、文化馆的图书和单位的业务书籍。企业内部的图书资料室、档案馆所有的各种图书,包括政治、业务、文艺等书籍,均属*财产。
六、运输设备
运输设备,是指后勤部门使用的各种交通运输工具,包括轿车、吉普、摩托车、面包车、客车、轮船、运输汽车、三轮卡车、人力拖车、板车、自行车和小轮车等。
七、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主要是企业后勤部门用于自身维修的机床、动力机、工具等和备用的发电机等,以及计仪器、检测仪器和医院的医疗器械设备。有些附属生产性企业的机械、工具设备也应包括在内。
八、其他固定资产
其他固定资产,是指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划分,也可将以上各类适当划细,增加种类。
怎么新增固定资产
新增固定资产是通过投资活动所形成的新的固定资产价值。包括已经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工程价值和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及有关应摊入的费用。
它是以价值形式表示的固定资产投资成果的综合性指标,可以综合反映不同时期、不同部门、不同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成果。
按照新的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新增资产按资产性质可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四大类。
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计算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的单项工程为对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移交生产或使用,即应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一次交付生产或使用的工程,应一次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分期分批交付生产或使用的工程,应分期分批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计算新增固定资产注意事项
1.凡购置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应在交付使用后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2.对于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劳动条件、节约材料消耗、保护环境而建设的附属辅助工程,只要全部建成,正式验收交付使用后就要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3.对于单项工程中不构成生产系统,但能独立发挥效益的非生产性项目,如住宅、食堂、医务所、托儿所、生活服务网点等,在建成交付使用后,也要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4.属于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投资,应随同受益工程交付使用的同时一并计入。
5.共同费用的分摊方法。新增固定资产的其他费用,如果是属于整个建设项目或两个以上单项工程的,在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时,应在各单项工程中按比例分摊。分摊时,什么费用由什么工程负担应按具体规定进行。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需安装设备价值总额作比例分摊,而土地征用费、勘察设计费等费用则按建筑工程造价分摊。
6.交付使用财产的成本,应按下列内容计算:
a.房屋、建筑物、管道、线路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建筑工程成果和应分摊的待摊投资。
b.动力设备和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采购成本、安装工程成本、设备基础支柱等建筑工程成本或砌筑锅炉及各种特殊的建筑工程成本,应分摊的待摊投资。
c.运输设备及其他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家具等固定资产一般仅计算采购成本,不计分摊的“待摊投资”
固定资产减少
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或毁损等业务都会使固定资产的数量减少,从而转入清理。减少的固定资产,一方面,按从“固定资产”科目的贷方转出;另一方面,从已提折旧额的“累计折旧”科目的借方转出。同时,清理过程还会发生清理收支,并据以确定固定资产清理的损益。
一、固定资产清理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都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借方登记转人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和发生的清理费用(若处置不动产,还应包括应缴纳的营业税),贷方登记清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和保险公司或过失人承担的损失等。当清理收入大于清理支出时,表示发生了清理净收益。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应区别情况处理:属于筹建期间的,冲减开办费;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营业外收入。倘若清理收入小于清理支出,则表示发生了清理净损失。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也应区别情况处理:属于筹建期间的,计人开办费;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人营业外支出(其中,属于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应记入“非常损失”明细科目;由于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应记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明细科目)。
“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可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期末余额反映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净值以及净清理收人,应填列于固定资产项目下的“固定资产清理”细目中,借方余额用“+”号,贷方余额用“一”号。
二、固定资产盘亏
盘亏的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三、固定资产投资转出
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即投出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减去累积折旧数额以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下同)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已提折旧,借记“累积折旧”科目;按该项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
固定资产怎么计价
(1)原始价值。
原始价值也称历史成本、原始成本,它是指企业为取得某项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全部价款以及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采用原始价值计价的主要优点在于原始价值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同时,原始价值可以如实反映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是企业计提折旧的依据。因此,原始价值是固定资产的基本计价标准,我国对固定资产的计价采用这种计价方法。
这种计价方法的缺点在于,在经济环境和社会物价水平发生变化时,由于货币时间价值的作用和物价水平变动的影响,使原始价值与现时价值之间会产生差异,原始价值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为了弥补这种计价方法的缺陷,企业可以在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公布固定资产的现时重置成本。
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登记入账后,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企业不得任意变动、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①根据*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如产权变动、股份制改造时对固定资产价值进行重估。
②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③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④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⑤发现原固定资产价值有误。
(2)重置完全价值。
重置完全价值也称现时重置成本,它是指在当前的生产技术条件下重新购建同样的固定资产所需要的全部支出。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可以比较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现时价值,因此,有人主张以重置完全价值代替原始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的计价依据。但是这种方法缺乏可验证性,具体操作也比较复杂,一般在无法取得固定资产原始价值或需要对报表进行补充说明时采用。如发现盘盈固定资产时,可以用重置完全价值入账。但在这种情况下,重置完全价值一经入账,即成为该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
(3)净值。
净值也称折余价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减去已提折旧后的净额。固定资产净值可以反映企业一定时期固定资产尚未磨损的现有价值和固定资产实际占用的资金数额。将净值与原始价值相比,可反映企业当前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
在传统的会计实务中,折旧是固定资产成本摊销的基本形式。因此,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取得日的初始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后的剩余价值,即尚未摊销的固定资产的获取成本。不同于存货和短期投资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一般都不考虑市价变动的影响。人们根据持续经营的基本会计假设,认为固定资产是供生产与销售过程中长期使用的,并不需要在短期内出售变现,所以过去总是坚持以历史成本(原始获取成本)为计价基础。
5
什么是不需用固定资产
不需用固定资产是指本企业多余或不适用,需要调配处理的固定资产。
折旧减值分析
《企业会计制度》第35条规定,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则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①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从中可以看出,关于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是否计提折旧,两规定相矛盾,使会计人员难以适从;
②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要解决此问题,可以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与计提减
值准备的作用分析入手。固定资产的减值是指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技术陈旧或其他经济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是对固定资产历史成本的修正,使账面价值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其当前的市场价值。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的价值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而逐步转移到生产的产品成本中,或构成了企业的费用,是对固定资产由于磨损和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构成企业费用的那一部分价值的补偿。减值准备的计提是为了反映固定资产的可变值,而折旧则是为了补偿固定资产的损耗。
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在企业持有期间没有参与生产经营,没有发生物理损耗,但会发生功能损耗。功能损耗表现为技术进步引起的设备陈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于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下列情况,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
①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
②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
③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④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⑤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⑥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经过分析比较可知,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的功能损耗更符合关于减值的规定。所以,对于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的核算应为:不计提折旧;定期计提减值准备;设备保养维持费用根据固定资产原领用部门分别计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
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一般办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运输设备、机械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这八大类。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
房屋和建筑物,是指产权属于本企业的所有房屋和建筑物,包括办公室(楼)、会堂、宿舍、食堂、车库、仓库、油库、档案馆、活动室、锅炉房、烟囱、水塔、水井、围墙等及其附属的水、电、煤气、取暖、卫生等设施。附属企业如招待所、宾馆、车队、医院、幼儿园、商店等房屋和建筑物,产权是企业的。
二、一般办公设备
一般办公设备,指企业常用的办公与事务方面的设备,如办公桌、椅、凳、橱、架、沙发、取暖和降温设备、会议室设备、家具用具等。一般设备属于通用的,被服装具、饮具炊具、装饰品等也列为一般设备类之内。
三、专用设备
专用设备,是指属于企业所有专门用于某项工作的设备。包括:文体活动设备,录音录像设备、放映摄像设备、打字电传设备、电话电报通信设备、舞台与灯光设备、档案馆的专用设备,以及办公现代化微电脑设备等。凡是有专用于某一项工作的工具器械等,均应列为专用设备。
四、文物和陈列品
文物和陈列品,是指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事业单位的各种文物和陈列品。例如,古玩、字画、纪念物品等。有些企业后勤部门内部设有展览室、陈列室,凡有上述物品的也属于文物和陈列品。
五、图书
图书,是指专业图书馆、文化馆的图书和单位的业务书籍。企业内部的图书资料室、档案馆所有的各种图书,包括政治、业务、文艺等书籍,均属*财产。
六、运输设备
运输设备,是指后勤部门使用的各种交通运输工具,包括轿车、吉普、摩托车、面包车、客车、轮船、运输汽车、三轮卡车、人力拖车、板车、自行车和小轮车等。
七、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主要是企业后勤部门用于自身维修的机床、动力机、工具等和备用的发电机等,以及计仪器、检测仪器和医院的医疗器械设备。有些附属生产性企业的机械、工具设备也应包括在内。
八、其他固定资产
其他固定资产,是指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划分,也可将以上各类适当划细,增加种类。
怎么新增固定资产
新增固定资产是通过投资活动所形成的新的固定资产价值。包括已经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工程价值和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及有关应摊入的费用。
它是以价值形式表示的固定资产投资成果的综合性指标,可以综合反映不同时期、不同部门、不同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成果。
按照新的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新增资产按资产性质可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四大类。
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计算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的单项工程为对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移交生产或使用,即应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一次交付生产或使用的工程,应一次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分期分批交付生产或使用的工程,应分期分批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计算新增固定资产注意事项
1.凡购置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应在交付使用后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2.对于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劳动条件、节约材料消耗、保护环境而建设的附属辅助工程,只要全部建成,正式验收交付使用后就要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3.对于单项工程中不构成生产系统,但能独立发挥效益的非生产性项目,如住宅、食堂、医务所、托儿所、生活服务网点等,在建成交付使用后,也要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4.属于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投资,应随同受益工程交付使用的同时一并计入。
5.共同费用的分摊方法。新增固定资产的其他费用,如果是属于整个建设项目或两个以上单项工程的,在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时,应在各单项工程中按比例分摊。分摊时,什么费用由什么工程负担应按具体规定进行。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需安装设备价值总额作比例分摊,而土地征用费、勘察设计费等费用则按建筑工程造价分摊。
6.交付使用财产的成本,应按下列内容计算:
a.房屋、建筑物、管道、线路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建筑工程成果和应分摊的待摊投资。
b.动力设备和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采购成本、安装工程成本、设备基础支柱等建筑工程成本或砌筑锅炉及各种特殊的建筑工程成本,应分摊的待摊投资。
c.运输设备及其他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家具等固定资产一般仅计算采购成本,不计分摊的“待摊投资”
固定资产减少
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或毁损等业务都会使固定资产的数量减少,从而转入清理。减少的固定资产,一方面,按从“固定资产”科目的贷方转出;另一方面,从已提折旧额的“累计折旧”科目的借方转出。同时,清理过程还会发生清理收支,并据以确定固定资产清理的损益。
一、固定资产清理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都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借方登记转人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和发生的清理费用(若处置不动产,还应包括应缴纳的营业税),贷方登记清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和保险公司或过失人承担的损失等。当清理收入大于清理支出时,表示发生了清理净收益。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应区别情况处理:属于筹建期间的,冲减开办费;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营业外收入。倘若清理收入小于清理支出,则表示发生了清理净损失。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也应区别情况处理:属于筹建期间的,计人开办费;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人营业外支出(其中,属于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应记入“非常损失”明细科目;由于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应记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明细科目)。
“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可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期末余额反映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净值以及净清理收人,应填列于固定资产项目下的“固定资产清理”细目中,借方余额用“+”号,贷方余额用“一”号。
二、固定资产盘亏
盘亏的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三、固定资产投资转出
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即投出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减去累积折旧数额以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下同)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已提折旧,借记“累积折旧”科目;按该项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
固定资产怎么计价
(1)原始价值。
原始价值也称历史成本、原始成本,它是指企业为取得某项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全部价款以及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采用原始价值计价的主要优点在于原始价值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同时,原始价值可以如实反映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是企业计提折旧的依据。因此,原始价值是固定资产的基本计价标准,我国对固定资产的计价采用这种计价方法。
这种计价方法的缺点在于,在经济环境和社会物价水平发生变化时,由于货币时间价值的作用和物价水平变动的影响,使原始价值与现时价值之间会产生差异,原始价值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为了弥补这种计价方法的缺陷,企业可以在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公布固定资产的现时重置成本。
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登记入账后,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企业不得任意变动、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①根据*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如产权变动、股份制改造时对固定资产价值进行重估。
②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③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④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⑤发现原固定资产价值有误。
(2)重置完全价值。
重置完全价值也称现时重置成本,它是指在当前的生产技术条件下重新购建同样的固定资产所需要的全部支出。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可以比较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现时价值,因此,有人主张以重置完全价值代替原始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的计价依据。但是这种方法缺乏可验证性,具体操作也比较复杂,一般在无法取得固定资产原始价值或需要对报表进行补充说明时采用。如发现盘盈固定资产时,可以用重置完全价值入账。但在这种情况下,重置完全价值一经入账,即成为该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
(3)净值。
净值也称折余价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减去已提折旧后的净额。固定资产净值可以反映企业一定时期固定资产尚未磨损的现有价值和固定资产实际占用的资金数额。将净值与原始价值相比,可反映企业当前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
在传统的会计实务中,折旧是固定资产成本摊销的基本形式。因此,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取得日的初始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后的剩余价值,即尚未摊销的固定资产的获取成本。不同于存货和短期投资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一般都不考虑市价变动的影响。人们根据持续经营的基本会计假设,认为固定资产是供生产与销售过程中长期使用的,并不需要在短期内出售变现,所以过去总是坚持以历史成本(原始获取成本)为计价基础。
5
什么是不需用固定资产
不需用固定资产是指本企业多余或不适用,需要调配处理的固定资产。
折旧减值分析
《企业会计制度》第35条规定,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则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①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从中可以看出,关于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是否计提折旧,两规定相矛盾,使会计人员难以适从;
②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要解决此问题,可以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与计提减
值准备的作用分析入手。固定资产的减值是指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技术陈旧或其他经济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是对固定资产历史成本的修正,使账面价值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其当前的市场价值。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的价值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而逐步转移到生产的产品成本中,或构成了企业的费用,是对固定资产由于磨损和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构成企业费用的那一部分价值的补偿。减值准备的计提是为了反映固定资产的可变值,而折旧则是为了补偿固定资产的损耗。
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在企业持有期间没有参与生产经营,没有发生物理损耗,但会发生功能损耗。功能损耗表现为技术进步引起的设备陈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于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下列情况,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
①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
②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
③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④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⑤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⑥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经过分析比较可知,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的功能损耗更符合关于减值的规定。所以,对于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的核算应为:不计提折旧;定期计提减值准备;设备保养维持费用根据固定资产原领用部门分别计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
更多培训课程,学习资讯,课程优惠等学校信息,请进入 佛山顺德区大良中级会计职称培训佛山顺德区财务会计培训 网站详细了解,免费咨询电话:400-998-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