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招生报名
《劳动关系协调员》招生简章
劳动关系是较重要和较复杂的社会关系,其内容高度敏感,形式复杂多样。在全球化、信息化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新型劳动关系大量涌现。由于缺乏成熟的调控机制,我国目前的劳动关系总体上比以前更加脆弱,劳动违法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保持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体系,建立劳动关系协调的专业化队伍。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机制的较基层承担者。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责任重、专业性强,不仅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意识,更要具备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娴熟的沟通与交流技能。
一、培训内容
1、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2、管理劳动合同;
3、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4、进行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5、开展劳资沟通和民主管理;
6、协调处理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等。
二、培训优势
1.经验丰富——吴江区*全省考试定点培训及*定申报单位,考试*高。
2.师资雄厚——劳动法学、知名劳动关系法学律师,梳理考核重点、难点及综合评审技巧。
3.服务增值——搭建个人和企业纽带,免费参加公开课和HR拓展活动,共建共享培训资源平台。
三、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证书;并具有*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证书 ;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
备注:
1,相关职业是指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事务处理、社会工作等职业,下同。
2,相关专业是指劳动与社会*、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法学、社会学等专业,下同。
3,相关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是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协理员、劳动*专理员、社会工作者等与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证书,下同。
四、证书颁发
考试合格者,江苏省*中心颁发*证书,*通用、上岗资格、工作有效。
五、*府补助(依当年相关部门*策为准)
取得证书后满足条件可申请*府培训补贴2000-2600元,另外可参加新市民积分(三级50分)。
六、报名资料
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业证书复印件各2份、两寸蓝底照2张及电子档、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和费用等。
七、上课安排
具体详见课程安排表或电话咨询。
八、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详情微信:13073392677、QQ415838978。(方老师)。
微信公众号:Szhkpx(苏州学习中心)。
苏州证培训班QQ群:279204616
地址:轨道4号线三元坊站4号出口三元宾馆旁边。
吴江太湖新城双板桥路
课程讲解:劳动标准及其管理
劳动标准的制定
劳动标准的主要内容
劳动标准的应用
劳动工作标准
劳动标准的制定
一、劳动标准的基本概念
劳动标准是指对劳动领域内的重复性事物、概念和行为进行规范,以定性形式或者以定量形式所作出的统一规定。
范围
劳动力市场运行标准
劳动关系运行标准
劳动条件标准
按内容划分
工作时间标准、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职业培训标准、工资标准、职工福利*遇标准、职工休假标准、未成年保护标准;女工特殊保护标准、社会保险标准、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等
按适用范围划分
劳动标准、行业级劳动标准、地方级劳动标准和企业级劳动标准
按形式划分
法规类劳动标准、技术类劳动标准和规范类劳动标准
按强制执行效力分
强制性劳动标准、指导性劳动标准和约束性劳动标准
劳动基准的概念
劳动基准指的是*站在*劳动者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和谐的立场上,对劳动者在岗业劳动中应该享受或获取的利益确立一个较低标准并强行予以推行的劳动法律机制,具有法定性、保底性、强制性等特点。
其主要内容包括:
较低工资标准、较长工作时间标准,
特殊劳动保护标准、基本社会保险标准,
劳动报酬和福利标准、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等。
练习:
单选1、劳动标准是指对劳动领域内的( A. )事物、概念和行为进行规范,以定性形式或者以定量形式所作出的统一规定。
A.重复性
B.标志性
C.常见性
D.劳动性
单选2、一般狭义的劳动标准是指( C )
A.劳动力市场运行标准
B.劳动关系运行标准
C.劳动条件标准
D.劳动法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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