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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公开招标的程序是什么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的程序是什么


1. 招标前准备工作

 
招标前,招标人应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1)确定招标范围。可以选择工程建设总承包招标、设计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工程建设监理招标、设备材料供应招标。
 
(2)工程报建。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
 
(3)招标备案。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之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资料。
 
(4)选定招标形式。首先,确定发包范围、招标次数和内容,如监理招标、勘察招标、设计招标、施工招标、设备招标、材料招标等;其次,选定合同计价方式,例如施工招标时采用固定价格、可调价格还是工程成本加酬金合同等;第三,确定招标形式是自行组织招标,还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行招标;第四,选定招标方式,是采用公开招标还是采用邀请招标。
 
(5)编制资格预审文件。采用资格预审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应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主要内容有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资格预审评审标准或方法。
 
2. 组建招标工作机构,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组织招标的单位应该具备下述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或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经济组织。
 
(2)具有与招标工作相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3)具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4)熟悉和掌握投标法及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
 
(5)具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具备上述条件的建设单位可以组织相应的招标工作机构,不具有(2)~(5)项条件的建设单位,*委托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3. 向*府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提出招标申请书
 
招标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报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审批。
 
4. 编制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并呈报审批
 
招标人或者投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由以下七项基本内容组成。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含投标报价和对投标人的各项投标规定与要求)。
 
(3)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4)技术条款(含技术标准、规格、使用要求以及图纸等)。
 
(5)投标文件格式。
 
(6)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和合同格式。
 
(7)附件和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
 
5.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6. 投标单位申请投标
 
投标单位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到招标信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投标的决定。决定投标,则向招标单位提出投标申请。
 
7. 审查投标人资质,告知审查结果
 
招标单位收到投标申请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投标企业的资质等级,承包任务的能力,财务赔偿能力及增加人资信等,确定投标企业是否具有投标的资格。向投标申请人发出资质审查结论。
 
8. 向合格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9.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进行答疑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或不清楚的问题需要澄清解释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答。
 
(1)收到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后,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解答,并将解答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收到提出的疑问后,通过投标预备会进行解答,预备会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 建立评标组织,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11. 接受投标书
 
12. 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书
 
开标是指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在有投标人、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或法定公证人的参与下,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的活动。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13. 组织评标,决定中标人
 
14.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异议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5. 建设单位与中标人签订承发包合同
 
建设单位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的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订立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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