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学习资讯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会计**技术资格考试是一种通过考试确认担任会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制度。1992年3月,财政部、人事部制定发布了《会计**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会计**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对考试的种类、科目设置、报考要求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根据规定,会计**技术资格实行*统一考试,不再进行相应会计专业职务的评审工作;资格考试在1998年以前分为会计员、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师,从1999年开始分为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两个级别。从2000年起,初级资格考试设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考试科目,要求一次全部通过;中级资格考试设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财务管理、经济法四个考试科目。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实行单科累计制,单科合格成绩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有效,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凡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取得以上四个考试科目合格成绩者,均可取得中级资格。通过考试合格取得初级资格的会计人员,单位可根据其具体情况聘任为会计员或助理会计师;通过考试合格取得中级资格的会计人员,单位可聘任其为会计师。
更多培训课程,学习资讯,课程优惠等学校信息,请进入 南宁江南区中级会计职称培训南宁江南区财务会计培训 网站详细了解,免费咨询电话:400-998-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