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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管理流程:初始注册

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管理流程:初始注册


取得*监理工程师证书的申请人,应自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近3年继续教育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一、申请人填写注册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将申报材料和相应电子文档交聘用单位。

申请初始注册需在网上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填写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申请人可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填写申请表,并上报扫描件和电子文档。

2.由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在聘用单位的社增加明扫描件(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扫描件。

二、聘用单位在注册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后,将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相应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同时将申请人纸质申请表和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报送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三、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在网上接收申请注册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通过网上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时将纸质申请表和照片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收到省级注册管理机构上报的注册申报材料后,对申请初始注册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公告审批结果。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待补正材料或补办手续后,按程序重新办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准予初始注册的人员,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注册执业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注册号)。对准予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人员,核发变更、延续贴条,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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