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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怎么进行继续教育
二级建造师如何进行继续教育? 以下是二级建造师进行继续教育的方法等等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方法/步骤
1 登录网站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网,输入注册证书号和身份证号,填写验证码,就可以登陆了。
2 进去后填写个人资料,选取需要培训的年度,就可以交费了。
3 缴费成功后,下载表格,填写完成,公司盖章后去南礼士路那边开通一下课程。就可以开始学习了。
4 学习完后,下载资料,然后报名考试。通过后,明文件。就可以办理继续注册文件了。
2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后如何办理延续注册
登录XX省建筑业信息监督平台,在上方的菜单中找到【建造师】,并点击进入。
在建造师左侧的菜单项中找到【延续注册】,并点击下拉菜单中的【二级建造师】,在出现的建造师信息后面点击【延续注册】。
进入延续注册的填写信息页面,所有的有的都要填写。
这边要强调的就是上传pdf格式文件的时候,点击浏览没有出现pdf文件的时候,点击选择全部文件的格式,然后就可以找到并上传了,上传之后记得保存。较后点击较右边的关闭就可以。
回到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的页面,勾选上建造师名字前的勾选框,然后点击上方右侧的【上报】。
点击上报之后出现建造师上报的信息窗口,上面的主管部门是不能更改的,填写好办理延续注册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点击确定,显示上报成功就已经完成一半了。
再次回到建造师延续注册的页面,直接点击建造师的姓名,进入建造师延续注册的信息栏中,找到菜单【打印申请表】,进行打印,打印后按照上面的要求签字盖章。
3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过期怎么继续教育
1、自取得二级建造师证书之日起,三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注册资格者,需完成所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注册;
2、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在注册周期内需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方可申请续期注册;
3、被注销注册或未能按时办理续期注册且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超过三年以上的二级建造师,申请重新注册时需完成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内所规定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重新注册;
4、二级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3年)内应接受
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必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选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
课,30学时为专业课;取得两个及以上专业的,除完成原专业周期内的120学时继续教育之外,还需完成其他项专业的专业课(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
所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新增项注册专业自增项之日起,三年周期内亦需完成增项专业的专业课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第九条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程学习以集中脱产学习方式为主,讲座或参观典型示范性工程项目为辅等多种形式进行;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采取集中辅导、个人自学或网上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十条 参加*或省内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授课、考试*卷等工作,由省注册中心出具证明,相当于完成12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4注册建造师证书过期如何进行继续教育
第十八条 注册建造师应在企业注册所在地选择*建造师网公布的培训单位接受继续教育。在企业注册所在地外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报专业牵头部门备案后可在工程所在地接受继续教育。个别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专业牵头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跨地区参加继续教育。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集中或分年度安排继续教育的学时。
第十九条 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第二十条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以下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一)参加*建造师考试大纲编写及*题工作,每次计20学时。
(二)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工作,每次计20学时。
(三)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学术论文的,*一作者每篇计10学时;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专著、教材的,*一、二作者每人计20学时。
(四)参加建造师继续教育授课工作的按授课学时计算。
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学时的充抵认定,由各专业牵头部门负责;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学时的充抵认定,由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一条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以集中面授为主。同时探索网络教育方式,拟采取网络教育的专业牵头部门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并对网络教育的培训质量负责。
第二十二条 完成规定学时并测试合格后取得的《注册建造师
方法/步骤
1 登录网站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网,输入注册证书号和身份证号,填写验证码,就可以登陆了。
2 进去后填写个人资料,选取需要培训的年度,就可以交费了。
3 缴费成功后,下载表格,填写完成,公司盖章后去南礼士路那边开通一下课程。就可以开始学习了。
4 学习完后,下载资料,然后报名考试。通过后,明文件。就可以办理继续注册文件了。
2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后如何办理延续注册
登录XX省建筑业信息监督平台,在上方的菜单中找到【建造师】,并点击进入。
在建造师左侧的菜单项中找到【延续注册】,并点击下拉菜单中的【二级建造师】,在出现的建造师信息后面点击【延续注册】。
进入延续注册的填写信息页面,所有的有的都要填写。
这边要强调的就是上传pdf格式文件的时候,点击浏览没有出现pdf文件的时候,点击选择全部文件的格式,然后就可以找到并上传了,上传之后记得保存。较后点击较右边的关闭就可以。
回到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的页面,勾选上建造师名字前的勾选框,然后点击上方右侧的【上报】。
点击上报之后出现建造师上报的信息窗口,上面的主管部门是不能更改的,填写好办理延续注册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点击确定,显示上报成功就已经完成一半了。
再次回到建造师延续注册的页面,直接点击建造师的姓名,进入建造师延续注册的信息栏中,找到菜单【打印申请表】,进行打印,打印后按照上面的要求签字盖章。
3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过期怎么继续教育
1、自取得二级建造师证书之日起,三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注册资格者,需完成所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注册;
2、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在注册周期内需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方可申请续期注册;
3、被注销注册或未能按时办理续期注册且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超过三年以上的二级建造师,申请重新注册时需完成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内所规定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重新注册;
4、二级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3年)内应接受
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必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选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
课,30学时为专业课;取得两个及以上专业的,除完成原专业周期内的120学时继续教育之外,还需完成其他项专业的专业课(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
所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新增项注册专业自增项之日起,三年周期内亦需完成增项专业的专业课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第九条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程学习以集中脱产学习方式为主,讲座或参观典型示范性工程项目为辅等多种形式进行;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采取集中辅导、个人自学或网上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十条 参加*或省内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授课、考试*卷等工作,由省注册中心出具证明,相当于完成12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4注册建造师证书过期如何进行继续教育
第十八条 注册建造师应在企业注册所在地选择*建造师网公布的培训单位接受继续教育。在企业注册所在地外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报专业牵头部门备案后可在工程所在地接受继续教育。个别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专业牵头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跨地区参加继续教育。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集中或分年度安排继续教育的学时。
第十九条 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第二十条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以下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一)参加*建造师考试大纲编写及*题工作,每次计20学时。
(二)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工作,每次计20学时。
(三)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学术论文的,*一作者每篇计10学时;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专著、教材的,*一、二作者每人计20学时。
(四)参加建造师继续教育授课工作的按授课学时计算。
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学时的充抵认定,由各专业牵头部门负责;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学时的充抵认定,由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一条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以集中面授为主。同时探索网络教育方式,拟采取网络教育的专业牵头部门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并对网络教育的培训质量负责。
第二十二条 完成规定学时并测试合格后取得的《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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