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学考试资料:浅谈人类生殖技术伦理
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对于有些有生殖障碍的人群也可以采取生殖技术。那人类生殖技术有哪些伦理要求呢?
一、《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任何人均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由此产生的伦理问题有:(1)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价值:①治疗不孕不育;②实现优生优育;③提供“生殖保险”(受精卵、胚胎的冷冻保存)。(2)生殖技术引发的主要伦理问题:①如何确定配子、合子和胚胎的道德地位;②家庭人伦关系的确定;③是否违背自然法则;④错用或滥用的可能。
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不得对胎儿进行非医学目的的性别*定。女方原因实施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可能产生伦理问题包括:①精子、卵子、胚胎的道德地位,是具有独立道德地位的个体?是提供者的物质、身体部分?还是属于提供者的财产?②代孕技术是否允许?③提供者、代孕妇女可否因此获得报酬?卵子商品化的问题。④家庭人伦关系的确定,辅助生殖所生的孩子的父母如何定位?代孕母亲的问题,妇女的“贞操”问题。⑤错用或滥用的可能,用剩余胚胎进行干细胞研究的可能。
下面我们通过这样一个题目来进行练习。
1. 因女性不孕而实施体外授精-胚胎移植技术,可能产生的伦理问题不包括:
A.用剩余胚胎进行干细胞研究
B.代孕母亲
C.妇女的“贞操”
D.卵子商品化
E.对胚胎进行非医学目的的性别*定
1.【答案】E。解析:《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不得对胎儿进行非医学目的的性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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