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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种情况你的工资要“打折”

3种情况你的工资要“打折”

1

试用期工资

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较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较低工资标准。

2

工龄不满8年,病假工资“打折”发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计发。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计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计发。

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计发。


3

事假

事假是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经用人单位批准的假期。

事假为无薪假,用工单位事假期间可以不支付劳动者工资,但职工在事假期间单位要为其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员工请事假每天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1.75天;员工请事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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