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加班工资应该怎么算
一、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项作为计算基数。例1: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是1200元,岗位工资为500元,技术津贴为1000元,则的标准工资是2700元(1200+500+1000),而不是1200元,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这显然是错误的,是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例2:的基本工资是2000元/月,奖金为400元/月,技术津贴为800元/月,则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3200元/月(2000+400+800),而不是2000元/月,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这显然也是错误的,是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1.75天进行折算。例如在例2中按照加班费的计算基数3200元/月计算,则每日的工资147.12元(3200/21.75),每小时的平均工资是18.39元(147.12/8).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较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较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二、如何计算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
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例如在例2中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3200元/月,则每日的标准工资为147.12元(3200/月÷21.75天),每小时的平均工资是18.39元(147.12/天÷8小时).相应的,在工作日(即星期一到星期五)的加班工资每小时为27.59元/小时(18.39元/小时×1.5),休息日(即星期六和星期日,注意是整天而不是八小时之外)加班工资每小时为36.78元/小时(18.39元/小时×2),节假日(包括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元旦节1天,春节3天) 加班工资每小时为55.17元/小时(18.39元/小时×3).
因为节假日是有薪假日,所以在节假日加班的话,一天的总工资应当是日标准工资加上加班工资,例如在上例2中,在春节每天加班8小时,则的每天总工资是588.48元(18.39/小时×8小时+55.17元/小时×8).而不是441.36元(55.17元/小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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