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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施工承包合同文件日期和期限怎么定义

二级建造师施工承包合同文件日期和期限是怎么定义的?在二级建造师考试备考中有很多的考生对考点、知识点苦恼不堪。其实没有必要这样,我们只要对这些知识点多加注意,而且对考点、知识点做好筛选和提炼,有的放矢地去学习,备考效率就会有所提高。今天就为大家梳理了二级建造师施工承包合同文件日期和期限是怎么定义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7.3.2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

(3)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4)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增加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5)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7)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较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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