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建筑实务考点:基坑监测
二建建筑实务考点:基坑监测
考点:基坑监测
(1)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支护结构,在基坑开挖过程与支护结构使用期内*进行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监测和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地面的沉降监测。
(2)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经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等认可后方可实施。
(3)监测单位应及时处理、分析监测数据,并将监测数据向建设方及相关单位作信息反馈。当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时,*立即通报建设方及相关单位。
出现下列危险征兆时应立即报警:
1)支护结构位移达到设计规定的位移限值;
2)支护结构位移速率增长且不收敛;
3)支护结构构件的内力超过其设计值;
4)基坑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地面的沉降达到设计规定的沉降、倾斜限值;基坑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地面开裂;
5)支护结构构件出现影响整体结构安全的损坏;
6)基坑出现局部坍塌;
7)开挖面出现隆起现象;
8)基坑出现流土、管涌现象。
(4)基坑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15~20m,每边监测点数不宜少于3个。水平和竖向监测点宜为共用点,监测点宜设置在围护墙或基坑坡顶上。
(7)监测项目初始值应在相关施工工序之前测定,并取至少连续观测3次的稳定值的平均值。
(11)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测频率应综合考虑基坑类别、基坑及地下工程的不同施工阶段以及周边环境、自然条件的变化和当地经验确定。当出现下列情况之*时,应提高监测频率:
1)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
2)监测数据变化较大或者速率加快。
3)存在勘察未发现的不良地质。
4)超深、超长开挖或未及时加撑等违反设计工况施工。
5)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限值。
6)周边地面突发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7)支护结构出现开裂。
8)邻近建筑突发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9)基坑及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道出现泄漏。
10)基坑底部、侧壁出现管涌、渗漏或流砂等现象。
11)基坑发生事故后重新组织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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