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定义: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及计算机和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互联网内容建设的人员。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沟通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色觉、形体感、空间感较强。
文化程度: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以上。
*定等级:网络编辑员(四级)、网络编辑员(三级)、网络编辑师(二级)。
*定考核方案: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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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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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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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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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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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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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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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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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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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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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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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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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综合操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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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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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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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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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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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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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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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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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综合操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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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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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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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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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者):
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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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本职业网络编辑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3)取得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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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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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网络编辑员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4)取得*技工学校或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助理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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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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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本职业助理网络编辑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网络编辑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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