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指导人员
职业定义:为社会求职者择业、工作和用人单位择优招用人才,提供咨询、指导及帮助的人员。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学习、语言表达、数字计算、形体知觉、信息处理能力。
文化程度: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
*定等级:职业指导员(四级)、助理职业指导师(三级)、职业指导师(二级)、*职业指导师(一级)。
*定考核方案: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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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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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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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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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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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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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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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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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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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卡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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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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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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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案例分析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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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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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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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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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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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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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卡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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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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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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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案例分析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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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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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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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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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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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者):
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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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力),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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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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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2)具有大本学历(含同等学力),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3)取得职业指导员资格证书1年,
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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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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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2)具有大本学历(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4)取得助理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2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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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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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在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本职业满二年,在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3)取得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三年以上,在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4)在岗业指导领域,做出特殊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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