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哪里有一建培训班
舒兰哪里有一建培训班
一建免2科,免经济和管理,法规和实务正常2、一级消防免一科,免实务,综合和案例正常3、执业药师免2科(西药、中药),免专业一和专业二,法规和技能正常上述需免的学员要求年龄35以上,虽没到报考时间但名额少,需提前预约,额满即止有意者电话咨询,客服不在
教学优势
授课融合专业性、实践性、考试性于一体历年高*,在*考生中口碑很
专题沙龙、前沿讲座定期举办,帮你轻松积累人脉
教授、、知名企业高管执教,经验丰富
循环开课、随报随学,报名时间不受限制
开课项目繁多,培训课程丰富,可充分满足学习选择课程详情
招生学员: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可以直接报名(具体报名条件可以在线咨询网站客服)
报名时间:长年开课,随报随学
报名地点:各个校区
授课教材:*指定考试培训教材
教学班型:面授+在线直播+高清网课
上课老师:特别聘请优质的讲师
一、招生对象:
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的相关工程技术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培训优势:
1、授课教师;汇集国内建造师、教授组成的强大的师资阵容亲临授课,他们是历年考试大纲编委,*题或关联人员,熟悉*题规律、讲练结合、举一反三、直击考点。2、教学资料:学员享受浓缩、精准的内部资料,助学员**考试,学员可享受到大量的内部资料,报名均赠送较新教材,上课学员*携带教材。3.精讲阶段:紧扣大纲,精讲教材,提纲挈领,详解考点。使学员系统掌握各门课程的宏观体系,树立正确的思维方式,提高理论推展能力。全面提高理论基础,囊括全部考点知识,打牢应试功底。4.冲刺阶段:参照较新的考试大纲变化,总结历年*题规律,点拨考点,分析较新*题方向。预测当年考试*题,为学员挖掘考试信息,寻找*题规律,传授答题技巧。根据掌握的*题动态和较新信息,浓缩*题点,直击精髓,使学员成竹在胸。5.教学模式独特:面授精讲+冲刺+点题。
建造师知识点梳理(2)
一、物权的基本法律概念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主要特征有: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权;物权是财产权;物权具有排他性(即一物一权)。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担保物权是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土地所有权是*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性的权利。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因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而使用*所有的土地的权利。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应当符合具体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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